衢江近日天气干燥
森林火险风险等级高
春节前后正是森林防火的紧要期
“林+火”=“焚”
一场烟花、一次野炊、一个烟头
都有可能引发一场森林火灾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不要因为个人的疏忽和侥幸
让美丽的森林化为灰烬
所以为了守护森林,减少火灾发生,我们需要了解这些知识~
森林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森林起火。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扑救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不但会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会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等,甚至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引起空气污染,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发生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
森林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大类:人为火和自然火。
人为火
生产性火源:农、林、牧业生产用火,林副业生产用火,工矿运输生产用火等;
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吸烟,做饭,烧纸,取暖等;
故意纵火。
自然火
雷电火、自燃等。
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是“打早、打小、打了”。打早是指及时扑火,打小是指扑打刚发生的火,打了是指扑火的彻底性,既要扑打明火,又要清理暗火,消灭一切余火。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打早是灭火的前提,打小是灭火的关键,打了是灭火的核心。
森林火灾法律法规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 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森林防火条例》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十不准
一起来学习
应急无小事,法治护万家!对待森林防火,我们也要做到法律记心中,共同守好一座山,护好一片林!
END
资料来源丨应急普法
编辑丨余君慧
一审丨余慧仙
二审丨舒勤
三审丨徐芳
温 馨 提 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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