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看青海】破解牧区治理难题 班玛再出新招

政务   2024-09-12 14:45   青海  

牧区基层治理问题,普遍体现在法治力量薄弱、资源要素贫瘠和法律人才匮乏等方面。如何破解这些难题?近日,“喜迎新中国成立75周年 平安建设看青海”果洛行采访组来到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玛县寻找答案。
近年来,班玛县全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诉源治理为抓手,不断完善人民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分层递进过滤体系,形成“司法所+派出所+巡回法庭+检察监督”诉源治理前置的联动模式,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真正体现“两所一庭一督”工作机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
新机制

“‘两所一庭一督’工作机制是果洛州班玛县巩固打造‘班玛经验’升级版众多创新举措之一。”班玛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班玛扎西说。

何为“班玛经验”?

班玛扎西告诉记者,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青海省委针对班玛县社会治理隐患增多、形势复杂现状,举省、州、县三级之力,围绕社会治安、基层组织、干部作风等8个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总结形成了依法治理、群众路线、集中推进、精准发力的“班玛经验”。自此,“班玛经验”在高原大地薪火相传、赓续不息,在“班玛经验”形成的班玛县,通过不断巩固延伸“班玛经验”,深化打造“班玛经验”升级版,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全省各地充分坚持和发展“班玛经验”,建立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走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社会治理创新之路。

“所以,在打造‘班玛经验’升级版过程中,班玛县委政法委牵头创新推出‘两所一庭一督’工作机制,即以乡镇综治中心为平台,整合派出所、司法所、巡回法庭、检察监督四家职能部门,积极探索建立诉源治理前置的基层纠纷联合调处工作机制,做好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防止矛盾纠纷碰头叠加、蔓延升级。”班玛扎西介绍。

见实效

“两所一庭一督”工作机制深耕基层,面向群众,在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地区和谐稳定上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发挥着联动效能。

在具体实践中,司法所与派出所积极配合,同步掌握调解情况,对需要给予治安处罚的及时处理。巡回法庭与司法所共同做好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配合,充分发挥庭前调解的独特优势和职能作用,实现人民调解与民事审判工作的良性互动,并为依法依规调解提供法律指导。最后,检察院汉藏双语检察官强化与“两所一庭”的协作配合,依法行使检察监督权,切实把民事检察的效果转化为司法治理效能,共同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通过机制的实施,班玛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合法性、时效性、公正性及调处成功率显著提升,对调解后当事人关系的修复和改善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值得一提的是,“两所一庭一督”工作机制,采取“点派式”工作模式,以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务合同、交通事故、草山纠纷等相关问题为切入点,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典型案例,为不同群体量身定制法治普法“菜单”,乡、村(社区)两级“点单”,“两所一庭一督”主动“接派单”,最后由群众“评单”。此举能及时了解群众的最新需求,对法治服务内容及时调整,让普法更具精准性、实效性、及时性。同时,人民调解员选派同样选择“点派式”工作模式,使调解工作更具积极性、选择性、高效性。

有特色

地方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地方层面的实践和体现,是涉藏地区工作的重要方面。2013年的“班玛经验”是在班玛县形成的涉藏地区社会治理的典型成功经验,彻底扭转了这一地区的社会乱象,自此之后,“班玛经验”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提档升级,从推广巩固“班玛经验”到着力打造“班玛经验”升级版。班玛县始终不断创新举措,不断探索实践中走出一条涉藏地区社会治理的特色之路,更是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新时代“班玛经验”。

“两所一庭一督”工作机制,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力求发现一起、介入一起、化解一起、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牧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青海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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