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维权胜诉,但是侵权方把公司注销了,该找谁来赔钱呢?

科技   2024-11-17 09:06   北京  
带图评论:侵权赔偿,你是逃不掉的——出自《功夫》

俗话说:“得了和尚跑不了”。

但如果“”没了,该给付的专利侵权赔偿还没给,那怎么办?

答:还得找“和尚”!


案例来自最高法近期公布的判决书,(2024)最高法知民终378号。

故事其实很简单。

公司1呢,是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的独占许可人,涉及的专利为201920183888.5,名称为“一种易于存储及使用的车衣”(如下图)。

公司2在淘宝上卖车衣,后来被公司1诉侵权了。

公司2找了专利代理公司提专利无效,但是没有成功;一审中还进行了现有技术抗辩,但是也没有获得支持。

最终,公司2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公司1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

公司2不服一审判决,立马上诉

但是有意思的是,一审判决是2023年12月15日的;五天之后,公司2就申请了简易注销。

于是就看到,在二审立案(2024年3月13日)之前,上诉人公司2,没了...
(2024年1月17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注销)

具体注销的动机未知,不清楚是原本就要准备注销;还是想逃避专利侵权赔偿,才进行的注销。

如果是前者,还提起上诉干嘛?
如果是后者,想法似乎过于简单....

这样一来,一审判决似乎很难执行了,公司2都注销了,找谁赔钱去?


其实也不难。

因为公司2在注销的时候,三位股东们签署了《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承诺“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并由全体股东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显然,这未赔付的专利侵权赔偿,如果在二审也被维持的话,就属于“未结清的债务”了,股东们还是“跑不的”。

所以,最高法将当公司2的三维股东变更为本案的当事人,由他们作为上诉人参与诉讼

最终,二审改判三位股东赔偿公司1的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


所以,侵权方不要心存侥幸。

就算公司注销了,该给的专利侵权赔偿还是要给的。

跑得了庙,跑不了和尚”啊!


专利信息来自incopat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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