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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前的冬天,她采访一位欧洲百年风衣品牌的CEO,我在一旁做笔译。她穿着12cm的高跟鞋,清脆的鞋根落地声,响彻整座华尔道夫酒店的‘宏伟’大堂。回头看她被落后在人群里,穿着露手腕的水貂皮草,猩红的指甲,金色的打火机,连点了两次烟,都没有着。她抬眼看了我一眼,吐了一口烟,说:挺机灵,跟我去北京吧。摸着良心,我前老板对我很好,与其说是双向奔赴,不如说是相爱相杀。我把我所有的时间和心力,都放在了工作上,在北漂打拼前十年,我是没有off time的。也正因为常年高强度的加班,高频陪老板飞全球出差,逐渐养成一种超出工作的温情。我一个人刚来北京前2年,她周末经常叫我去家庭聚餐,吃完饭和她全家在798逛画展。有一次,吃完饭,溜达着走进尤伦斯艺术品商店,她跟艺术家朋友说,带我大女儿小女儿来看展。我俩去米兰出差,她落地说困死了,拉着我去大教堂的快餐店打包两个凉披萨,回到酒店给自己冲了杯红茶,吃完倒头就昏睡了我说我不行,我没办法这么将就,你睡吧,我先工作会儿,工作完我自己出去吃。晚上十点半,我真的一个人坐在米兰大教堂的屋顶,慢吞吞的吃着四道式。第二天一早,她5点就把我叫起来,叫我去健身房做有氧。行尸走肉被她硬拖到健身房,老大不情愿的陪她做完了有氧,一回房间我就瘫倒在床。她说你好奇怪啊,运动完难道不像刚做过爱一样,精力旺盛么?我们朝夕相处的9年半里,发生过无数无数无数无厘头的日常,她总是不懂我在想什么,而我总是一副死鸭子嘴硬的倔强表情。有一次,我俩在巴黎时装周出差,她去爱马仕店里,说要送我一条羊绒大披肩,这样以后我失恋的时候,就能随时感受到她对我的爱护。走出爱马仕店门,她上了车,看着窗外,嘟囔说,搞不懂你,那你到底想要什么?堵啊堵啊堵到了玛黑区,路过一家买手店,橱窗里陈列着一只鲜亮的蓝绿色Marc Jacobs手袋,她说:就这个!这个好!这个适合你,时髦!老板花钱给你买个包,你背她高兴,你不背的时候她就不高兴了。在我北漂初期,最穷的那几年,在浮华的时尚圈,仅凭我那点微薄工资,能维持吃穿衣食行头无忧,很大的一个原因是,她总喜欢把她的包、衣服往我身上套,我能穿戴的,统统领走。但是,当这种远远超越了上下级关系的友情,出现在职场里,对我无疑就是一场腥风血雨。
我们相处的9年半里,经常吵架,经常过着过着就觉得过不下去了。我北漂闯时尚圈,是来学本事,体验未知世界的,扭曲人性换一张冒险岛的门票,我没动力。吵得厉害的时候,她一生气就让我锁屋里反省,叫人不要给我吃饭,非逼着我想通了才许吃饭。有时候在美国开会,我俩业务观点有冲突的时候,她一气极就用她的Louboutin匕首根踢我。
我们的底层价值观,生活方式,有太大的差异,但这也不无法消弭那么多年朝夕相处沉淀下的感情。有一阵,我老把她拉黑,因为她不允许我在朋友圈写我和男朋友的温馨日常。她苦口婆心告诉我,年少而居高位,要像个领导的样子,不能天天小情小爱。有一天,我们去北京时装周,她在化妆,叫我出去拍点照片发圈,她去我的朋友圈拿图。3分钟后,她在电话里尖叫,‘你这个人,怎么又把我拉黑了!’事后,她跑去我的朋友圈底下说,今天,母亲节,该把老母亲放出来了吧?当你和女老板成为好朋友时,最大的麻烦是,两个人都很容易被感情影响专业判断。信任是一种生理本能,因为信任,她对一切不放心的事,都会指定叫你干, 而不考虑实际情况。因为关系实在是太亲密了,相伴近10年,从来没提过升职加薪,全靠为爱发电。回头看,我算运气不错,我长不了口的事,她会主动提。年轻时,我曾经一度会很纠结,她对我到底是真感情,还是用亲情式管理来control我。那时我还年轻,无知又轻狂,晒了她送我的Franck Muller...也不知道我是怎么从甄嬛传第一集,活到第八十集的,全靠命硬吧No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