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衔接转化”回头看系列活动之一:重构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实现食品安全闭环

政务   2025-01-14 18:04   山东  

衔接转化

“衔接转化”机制是崂山区检察院开展基层检察机关高质效法律监督的一项创新探索,依托检察建议与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双向衔接转化,凝聚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职能合力,最高检已在全国16个省试点推广。最高检应勇检察长2024年3月8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完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转化机制”。为落实好最高检这一部署要求,崂山区检察院作为衔接转化机制首创单位,开展了“衔接转化”回头看系列活动,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衔接转化”回头看

系列活动之一:

重构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实现食品安全闭环


第1站

全国人大代表印萍、全国政协委员李连祥:推动重构食品召回制度案。

在2024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印萍、全国政协委员李连祥分别以代表建议、委员提案方式就重构食品召回制度同时向“两会”提交建议。这一切,还要从一件刑事案件说起……



“毒”酱油,谁来管?


李某自2017年开始在生产的酱油中违法添加3种工业原料,其中一种为国家明令禁止的强致癌物非食品添加剂。因为添加了工业原料,着色好、味道美,酱油销量大、范围广,案发前的一个月就销售100多吨。案发后,李某因生产有毒有害食品被抓进监狱,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但是,已经卖出去的、还没吃到肚子里去的酱油,谁来负责召回?

没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生产者负责所生产的食品召回。但是,生产者被刑事羁押了,怎么办?没有规定。

批发零售的经营者呢?法律规定:只有在生产者无法确定、生产者破产,以及因经营者仓储不当等自身原因导致食品不安全等3种情形,经营者才承担召回义务。

行政监管机关呢?法律规定:行政监管机关的义务只是督促召回义务人承担召回责任。如果召回义务人客观上就根本不能召回怎么办?没有规定。

所以,“毒”酱油,没人管!



特事特办,一起管!


一边是“毒”酱油每天都可能流向餐桌,被群众吃到肚子里,一边却是没有人能负责“毒”酱油的召回。

食品安全大于天!

以人民为中心,就要为了人民生命健康穷尽一切办法!所有的可能,我们都要试一试!

多次尝试无果后,我们探索把推动“毒”酱油召回的检察建议转化为议政建言,由中央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专家组成员张国俊直接呈报,最终推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跨省召回“毒”酱油60余吨!60余吨,12万多斤,极有可能导致无数人重大疾病、破坏无数家庭的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得以化解!

下一次呢?下一次,还有会这样完美的结果吗?

食品安全,归根到底,还是要靠制度!食品召回的制度短板,还是要靠制度来弥补。

一项关于重构食品召回制度的专项调研正式启动。调研发现,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召回的第一责任者,如果出现生产经营者客观上就无法召回的情形,就会出现不安全食品无人召回、无人管的后果。所以,修改食品安全法、修改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增加代履行主体,即行政监管机关代为履行召回义务,势在必行!



再次衔接转化,让食品安全闭环!


有效预防是对公益的最好保护!这是我们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一贯理念,也是创建衔接转化机制的主要原因。

如何让食品召回制度成为不安全食品与群众餐桌之间的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火墙”?修改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增加食品安全行政监管机关为代履行召回主体,同时将召回情况作为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的法定考量因素,这一理念得到全国人大代表印萍、全国政协委员李连祥的认同与支持。2024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由检察建议转化而来的关于修改食品安全法,增加行政监管机关为食品召回代履行主体的代表建议与委员提案同时提交“两会”。

2024年6月25日,国家食品安全行业监管部门作为承办单位答复认为,当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均不能承担召回责任时,在现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中增加以行政监管机关为主体的召回补位机制以及做好司法职权与召回制度衔接工作的建议,对于推动不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召回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更好保障食品安全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下一步将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适时对《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健全更加规范高效的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推动不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国家食品安全行业监管部门认可建议内容,但怎么办、什么时候办,没有明确的时间节点与具体措施。食品安全,刻不容缓!食品安全闭环,还需要继续努力!



第三次衔接转化,从建议到议案!


2024年11月28日下午,曲阜红十字会医院。

从青岛到曲阜,5个小时后,我们见到了原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姜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直接推动者。为了食品安全法立法,姜健代表连续7年提交议案,后续更是累计60余次提交议案建议,推动修法完善以及法律实施专项检查。一摞摞已经发黄、刻蚀岁月痕迹的议案原稿,十几页姜健代表现场手写的发言材料,具象化了“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以及“为人民服务”的履职理念。

从年逾八旬的姜健代表这里,我们全面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无到有的前世今生,从有到优的艰辛历程。更大的收获是:把一个人的代表建议转为30名代表的团体议案,再次推动食品召回制度重构。



食品召回制度重构,涉及行政职权职能的重构,法理上是否可行?2024年11月27日,我们来到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争取高校理论支持。就在现场,由两名行政法专家学者与多名检察一线工作人员组建的“食品召回制度重构”微信群正式成立。



2024年12月4日,一个特殊的日子:宪法宣传日。这一天,我们来到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拜访全国人大代表印萍,以议案方式在2025年3月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继续推动国家重构食品召回制度,实现食品安全闭环的意见以及从零开始重新撰写议案的思路均得到印萍代表支持。



2025年1月,围绕议案撰写,多场走访基层行政监管机关、听取食品召回制度重构意见建议的活动陆续启动……

…………

2025年3月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又将是我们推动食品召回制度重构的一个新起点……


供稿:第四检察部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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