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区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区委《关于加强专职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职党建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聘10名专职党建指导员。
基本原则
1.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 坚持公开条件、自主报名、统一考试、民主监督、择优录用的原则。
招聘条件
报考对象必须为中共党员,具有无锡市户籍(含江阴、宜兴),研究生学历不受户籍限制,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 有志从事党建工作,热爱党建事业,热心为人民服务;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4.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如岗位要求“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截止日期前需参加工作满24个月;
5. 岗位类别和招聘条件如下:
招聘程序
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11月12日17:00。
2.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可登录官方报名通道(www.nchr.com.cn),填写《应聘登记表》上传,进行在线报名。
3. 咨询电话:0510-85227741、85258676(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4. 报名程序: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和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等。上传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的主要依据。证书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图片后上传,要求清晰、位正。上传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岗位需要,结合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组织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长120分钟,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政治理论素养和党务工作能力。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时事政治、党务知识、公文处理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根据笔试分数,按岗位拟聘用人数最高不超过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
应聘者需按岗位要求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党组织的证明材料,个人简历,个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组织面试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入面试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人才测评
人才测评为在线测评,主要进行适岗能力综合测评。
公布综合成绩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点。
体检考察
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进入体检人员需在规定日期前完成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视情况决定是否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录用
对通过体检和考察政审的拟录用人员,在新世纪人才网(www.nchr.com.cn)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无锡高新区党工委(新吴区委)组织部委托第三方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管理。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确定相应的试用期。
薪酬待遇
有关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专职党建指导员职业体系执行。
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应聘人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学习和工作经历等有关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新吴区纪委监委:0510-12388。
注意事项
1. 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新世纪人才网(www.nchr.com.cn)公布,请应聘者及时上网查询。因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 “专职党建指导员备选库”说明:报名过程中,考生可选择是否同意纳入“新吴区专职党建指导员备选库”(简称“备选库”),凡选同意纳入的在入围面试环节但未被聘用时进入“备选库”。“备选库”有效期为一年(2024年11月—2025年10月)。有效期内,当本区专职党建指导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照招聘有关程序从“备选库”中择优补录,无需再次笔试。
3. 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4. 提交材料装订顺序:从上到下依次为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所在党组织的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等)、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中共无锡高新区工委(新吴区委)组织部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