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检,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四季度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4年第四季度,全院干警自觉主动填报“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共15件,其中院领导填报8件,其他干警填报7件。本季度未发现干警职工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形。
下一步,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更大的力度持之以恒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见效,一方面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另一方面加强检察内部监督,着力抓抽查督察,抓追责惩戒,进一步发挥“三个规定”制度威力,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文编:李亮靓
审核:李笑娟、曾玲
监制:陈汉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