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记分
是为了遏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对交通违法驾驶人的管理手段
但有的驾驶人
居然将驾驶证记分看成“商品”
按分计费,明码标价......
11月1日17时左右,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鱼峰大队鱼峰警务综合业务大厅工作人员在处理日常违法行为时,发现男子李某某的行为异常,涉嫌参与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
由于鱼峰大队近期刚组织过针对买分卖分和非法中介的专项教育培训,大厅业务工作人员的警惕性极高,迅速将这一情况上报,并立即采取措施将李某某控制,随后将其送至大队案件专班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过民警询问得知,李某某在工作中偶然认识了买分卖分的中介,了解到卖分可以获取利益后,便动起了贪念。抱着侥幸心理,他于10月28日处理了一起发生在北海大道西藏路口的闯红灯违法行为,扣6分,罚款200元,从中获利300元。
尝到甜头后,李某某故技重施,于11月1日再次处理了一起发生在柳州市蟠龙路与天山路口的闯红灯违法行为,同样扣6分,罚款200元。然而,这一次他未能如愿拿到300元的非法所得,就被民警发现并抓获。
在对李某某的违法事实进行核实并固定相关证据后,民警将嫌疑人李某某移交至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鸡喇派出所,以便进行下一步的法律处理。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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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整个流程分为四个步骤,分别是:网上学习考试申请、网上学习、网上考试、驾驶证减免分。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并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2.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3.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另外,机动车驾驶人当前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满6分或存在未完成学习、考试申请信息的,不能再申请“学法减分”。
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保持对买分卖分和非法中介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人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买分卖分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社会环境。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柳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