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锦樾府”住宅小区标准名称的批复
赤峰瑞辰房地产开发限公司:
你单位呈报的“锦樾府”住宅小区命名的申请收悉。
经研究和实地核实,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名管理规定》和《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命名要求,你单位在迎宾路东、紫蒙街南、长青路西、大明街北地块。同意使用“锦樾府”作为此住宅小区的标准名称。标准地址为:宁城县天义镇长青路 241号。
自该批复下发之日起,“锦樾府”即作为该地块的标准名称使用。你单位须按《地名标志》国家标准(GB1773-2008)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我区地名标牌样图的通知》(内民政划[2001]80号)、《赤峰市地名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赤峰市编排楼门牌号码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制作安装标准门牌、楼牌和户牌(宁城县地名标志牌制作参数及要求见附件)。安装工作与楼房交工验收同步进行。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此复
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8日
来源:宁城帮
新媒体编辑:王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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