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至11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请前往庆阳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管理科(西峰区董志塬大道76号庆阳市教育局303室),提交毕业申请相关资料。
(一)省教育考试院将在12月中旬对各市(州)报送的初审合格毕业生材料进行审定,审定无误后上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审核并进行电子注册。根据《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每半年进行一次。上半年进行电子注册的时间为6月30日至9月30日;下半年进行电子注册的时间为12月30日至次年3月31日。完成电子注册工作应在颁发毕业证书之前。本次注册时间为12月30日至次年3月31日,注册成功后打印毕业证书、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并完成高校验印。预计在次年3月中下旬可发放考生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审批登记表。
(二)考生在申办自学考试本科毕业手续时,如果专科学历注册信息与本科信息不一致,须申请前置学历复查,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我省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其学历注册信息姓名是曾用名者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国民教育形式专科毕业生,学历注册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错误,可向原毕业院校申请勘误。
(三)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经学信网注册成功后不可更改。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考生因办证核对信息有误,造成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其他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考生在毕业证书办理过程中非本人原因造成的信息错误或取得毕业证书之后因信息变更确需进行毕业信息修改的,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管理实施办法》(甘教考自〔2020〕8号)规定,到原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提交修改申请,按要求填写《信息修改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签字确认。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确定无误后通过信息平台进行数据处理。
(五)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考籍档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遗失不再补发,各位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监 制丨邱晶晶 张玉峰
责 编丨李迪娜 王妃
编 辑丨丑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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