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看守所
检司联动为社区矫正对象上“紧箍咒”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力度, 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牢固树立学法、懂法、守法意识, 2024年11月1日上午,我院联合县司法局组织10名社区矫正对象到县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张宇及相关干警参加此次活动。
在看守所所长周光宇带领下,通过亲身体会来感受在押人员的监禁生活,使社区矫正对象深刻感受到了“高墙内外,天壤之别”,深切体会到法律的威严和自由的可贵,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认清自己的身份,摆正自己的位置,深刻反省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自觉抵御各种不良诱惑,遵纪守法,服从教育管理,接受社区矫正。
此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一方面,对于社区矫正对象来说,这是一次难以忘记的警醒,让他们亲眼目睹看守所的环境和被羁押人员的生活状态,能够直观地感受到失去自由的痛苦,从而增强他们的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在看守所内,社区矫正对象可以看到严格的管理秩序和规范的生活制度,对比自己相对自由的社区矫正生活,会更加珍惜目前的机会,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努力改造自己,避免再次违法犯罪。
另一方面,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这种警示教育活动有助于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通过现场教育,让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能够起到震慑作用,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风险。同时,也向社会展示了司法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视和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
警示教育
此外,检察院和司法局的联合行动也体现了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共同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持和保障。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更好地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和监督,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进一步筑牢了社区矫正对象思想上的“防火墙”,使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制度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为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奠定了基础。
编辑 : 才旦卓玛
审核 : 尼玛生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