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矫正红线
检司联合训诫越界社区矫正对象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2024年10月30日下午,我院干警与县司法局、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对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白某某进行了训诫。
此次活动由县我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干警、司法局副局长青梅才措、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司法所所长共同牵头组织。参与人员包括检察院以及存在越界行为的社区矫正对象。
活动现场,司法局副局长青梅才措首先对社区矫正对象越界行为的严重性进行了深刻剖析。指出社区矫正虽然在社区执行,但同样具有法律严肃性,越界行为不仅违反了社区矫正规定,更是对法律权威的挑战。通过实际案例,强调了一旦违反规定可能面临的收监执行等后果,让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
县司法局工作人员详细解读了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越界的具体规定和处罚措施。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应遵守的各项规定进行了再次强调,要求他们严格遵守定位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规定区域。
通过本次主题活动,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知识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
接受训诫教育的社区矫正对象在现场认真聆听,对自己的越界行为表示深刻忏悔。他们纷纷表态,今后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珍惜矫正机会,积极改造,不再出现任何违规行为。
此次现场训诫教育活动,彰显了我院与县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严格监管。通过及时纠正社区矫正对象的违规行为,有效维护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将继续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法治称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