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扫黑除恶系列宣传(三)

政务   2024-10-23 15:47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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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扫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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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2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自此正式转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切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着重建立健全六个方面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

二是建立健全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

三是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

四是建立健全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

五是建立健全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

六是建立健全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



三、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四、什么是“恶势力”?

恶势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为 3 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5)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来源: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审核:索昂永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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