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下发原民办教师《养老文件》,有福了!

民生   2024-12-24 09:11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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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原民办教师,他们最关心的问题也只有养老了。说起这养老的政策来,最有权威性和说服力的,也只有两个:


教人【2011】8号《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


国家三部一办(教人【2011】8号)文件,第一条四款“按照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政策及方针。根据不同情况,将辞职代课教师(即原来的民办教师)纳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对符合条件的代课教师,可按国家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待遇”。

就是这个文件,教育部在今年的“接访谈”中也提及,这是关于民办教师养老待遇的最后一个,今后也不会再出台。


国办【1997(32号)】《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

“将辞退原民办教师纳入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对根据该文而辞退的民办教师。

当时未按规定一次性补偿的,地方政府应予以落实,对离岗退养的老弱病残的民办教师要采取措施,使他们生活得到保障”。正因为此文件的出台,才有了教人发【2011(8号】。


事实上,各地对原民办教师只是建立了原民办教师养老补助制度,即以教龄形式发放的每月只能享受一年教龄的8元、或10元、或20元的补助。这个养老补助偏偏与教龄津贴搭上关系。


殊不知,这教龄津贴的标准还是1986年《教师法》颁布实施时的基数,都30多年过去了,根本无法与经济发展的速度和物价上涨因素“接轨”,以至是原民办教师的养老补助也就百元左右,这如何面对自己养老的开支?


原民办教师如今都是抵近花甲,有的已是古稀,甚至是耄耋之年,仅凭养老补助而养老。

实在是杯水车薪,希望国家将教龄津贴按公办教师工资涨幅比例最少提高到每月200元,同时在农村低保、扶贫等政策上对他们倾斜,是原民办得到既“养”又“补”的养老政策,是他们有个幸福殷实的晚年生活。

点击查看▶60岁以上原民办教师待遇问题的解决措施出台!

点击查看▶关于民办教师待遇的中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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