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
宿迁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2023-2035)
草案公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4]146号)、《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和宿迁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化实施《宿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科学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实现地上、地下统筹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地下空间在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保障基础设施运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编制本规划。
规划范围与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保持一致,东至潍宿铁路、金樽路,南至淮徐高速,西至250连接线(宿城大道),北至迎宾大道,面积340.96平方公里。
基准年为2022年,规划年限为2023-2035年。近期:2023-2027年。远期:2028-2035年。
1、总目标
加强对中心城区范围内地下空间资源的整体保护与开发约束,紧密结合重点地区建设,促进公共地下空间的连通和整合开发,注重分层立体综合开发、横向相关空间连通、地面建筑与地下工程协调发展,构建绿色安全、集约高效、科学有序的地下空间体系。
2、分目标
近期目标:结合城市更新及高铁站点开发,整合片区内部地上、地下资源,以城市重要节点和片区的公共性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为龙头,完善优化地下空间系统节点,以点带片,带动周边地块非公共性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提高城市空间利用效率。
远期目标:强化与重要节点和片区大型地下空间设施的互联互通,注重地下空间设施的连续性、安全性、兼容性和有效性;注重分层分级的综合开发,建立与城市发展空间相适应、与地上空间开发相结合、多功能、现代化城市地下空间体系。
(2)规划地下公共停车场结合商业用地、较大面积的公园绿地以及广场设施用地,规划15个地下公共停车场,现状保留4个,规划新增14个,总占地面积约为14.52公顷,可提供公共停车泊位约4148个,缓解地面停车供需紧张。
地下公共服务设施
中心城区形成“6+2+1+N”地下综合体布局结构。即6处商业型地下综合服务区,2处交通型地下综合服务区,1处街道型地下综合服务区,多处地下公共服务设施。
地下市政设施
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管廊总规模5.2公里,其中现状保留2.5公里,规划新建2.7公里,分布在高铁南站片区,沿富康大道、南京路、广州路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