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判断我的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是否能够调整?
答:存量房贷利率常态化调整是加点值之间的比较和下调。您可以将您贷款的LPR加点值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BP进行比较,如果您贷款的LPR加点值高,则您可申请将贷款加点值下调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BP。
例如,您的贷款利率为LPR-20BP,人行最新公布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为3.33%,考虑到对应季度(即7-9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平均为3.85%,则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为-52BP(3.33%-3.85%)。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BP为-22BP(-52BP+30BP),您的贷款加点值为-20BP,高于-22BP,则可申请下调至-22BP,下调后您的贷款利率为LPR-22BP。
同时提示您,我行已于10月25日批量调整了存量房贷利率,大部分房贷利率调整至LPR-30BP,加点值(-30BP)较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值(-52BP)高22BP,暂不符合调整条件,当前您无需提出申请。
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该如何确定?
答: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人行最新公布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该利率对应季度内各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的算术平均值。
例如,人行最新公布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为3.33%,该季度内3个月的5年期以上LPR分别为3.85%、3.85%、3.85%,则其算术平均值为3.85%,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为-52BP。
我从哪里可以查询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
答:人民银行会在每个季度首月的最后一天公布上个季度全国新发放住房贷款平均利率,您可登录人民银行官网进行查询。
我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有次数限制吗?
答: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没有次数限制,符合下调条件您即可申请调整。
我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有次数限制吗?
答:在同一笔贷款存续周期内,您仅可申请调整1次重定价周期,可选择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作为重定价周期。
重定价周期是越短越合适吗?我应该怎么选。
答:重定价周期不一定越短越合适,在贷款利率下行周期内,重定价周期越短您可更快执行新调低的LPR;反之,在贷款利率上行周期内,重定价周期越短您将更快执行新调高的LPR。因贷款结清前,只能有一次调整重定价周期的机会,调整后无法撤销,所以建议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慎重选择。
我调整重定价周期后,我的利率何时会进行调整?
答:您调整完重定价周期后,系统会根据您的原重定价日和新重定价周期确定您的后续利率调整日。
如您的重定价日是贷款发放日的,调整后重定价日为贷款发放日加重定价周期后相对应的日期。举个例子,您的贷款3月15日发放,重定价日是3月15日,重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后,您的重定价日将调整为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重定价周期调整为6个月的,重定价日为每年3月15日、9月15日。
如您的贷款3月15日发放,重定价日是每年1月1日的,重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的,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4月1日、7月1日和10月1日;重定价周期调整为6个月的,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7月1日。
我的贷款是固定利率,可以调整利率加点值或重定价周期吗?
答:可以。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对于固定或基准利率的存量房贷,您需先向我行申请转成浮动利率,以最近一个月LPR转换为加点形式,加点值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的差值,然后再按照现行规则进行利率加点值或重定价周期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