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不问昼夜,只为天空更蓝

政务   2024-10-15 19:15   上海  


目前上海黄浦江两岸作业码头岸电设施与靠泊船舶受电设施已日渐完备。为有效加强船舶靠港期间大气污染防治,近期,杨浦海事局对多起船舶未按规定使用岸电的行为进行大力查处。


船舶靠港期间传统上使用船舶辅机发电,烟囱持续冒烟,易造成大气污染及噪音污染,而使用岸电,是最有效的减排方式,对于促进水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推进交通运输碳达峰碳中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近几年国家和地方层面均相继制定出台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方面的相关法规,对岸电(受电)设施建设与使用、服务和安全等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和引导。

2021年9月13日交通运输部重新发布的《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具备受电设施的船舶(液货船除外),在沿海港口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的泊位靠泊超过3小时,在内河港口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的泊位靠泊超过2小时,且未使用有效替代措施的,应当使用岸电”;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具备受电设施的船舶靠泊岸电泊位,应当使用岸电,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巡航黄浦江

码头H轮烟囱冒烟


9月26日凌晨4点10分,
绝大多数人正沉浸于梦乡。
杨浦海事局执法人员
在下半夜巡航黄浦江时,
发现黄浦江码头
H轮烟囱冒烟,
当即拍照取证并立即对
船方人员进行询问,
确认船方靠泊时间
已超过3个小时而未按规定
使用岸电的事实,
随后立即对其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10月9日、10月10日、10月12日,
杨浦海事局执法人员分别
又在日常检查中相继发现
3起船舶靠泊
未按规定使用岸电的案件,
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并遵循“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
对相关人员进行深入宣贯



下一步,杨浦海事局将持续推进对船舶使用岸电的监管,持续深化对辖区港航单位的宣传,并将一如既往,日夜坚守,守护上海港的安全、守护黄浦江水域的清洁、守护头顶的一片蓝天。




文字/图片:毛信慧

编辑:李玲

通讯员:林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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