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释放优质产能,优化我省煤炭产业结构,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十四五”期间煤矿引导退出激励政策〉的通知》(陕发改能煤炭〔2021〕1562号),现将陕西省2024年拟关闭煤矿、石煤矿名单予以公示。
一、关闭退出煤矿、石煤矿名单
序号 | 矿井名称 | 生产能力(万吨/年) |
1 | 韩城市龙源煤矿 | 30 |
2 | 陕西神木神源煤炭矿业有限公司 | 60 |
3 | 府谷县田家寨镇新田煤矿有限公司 | 60 |
4 | 府谷县老高川乡芦家梁煤矿 | 45 |
5 | 紫阳县金源石煤矿 | 6 |
6 | 安康市汉滨区桥山石煤矿 | 6 |
二、有关要求
1.关闭煤矿按煤矿隶属关系由煤矿所在地的市、县(区)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关闭煤矿要达到《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办法》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2.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关闭煤矿必须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各有关部门据此吊(注)销关闭煤矿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许可证等证照,并停止供给生产用电。
3.关闭工作完成后,经县、市政府逐级验收合格后报送验收结果。关闭煤矿经省级验收合格后,方可兑现财政奖补,进行产能指标交易。
4.请各有关市、县政府将2024年关闭煤矿相关资料、关闭情况和验收结果于11月底前报省发展改革委。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8909188206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