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坚决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走在前列、勇当尖兵的实施意见
(2024年9月20日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总动员、总部署,具有非凡的划时代、里程碑意义。深圳这座城市就是改革开放的产物,肩负着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赋予的新时代历史使命。为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意见》,激励全市牢记党的二十大描绘的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宏伟蓝图,牢记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新征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使命任务,坚决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走在前列、勇当尖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以走在前列、勇当尖兵的担当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深圳是改革开放后党和人民一手缔造的崭新城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一张白纸上的精彩演绎。深圳广大干部群众披荆斩棘、埋头苦干,用40年时间走过了国外一些国际化大都市上百年走完的历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牢记经济特区的使命任务,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好中国式现代化之路,埋头苦干、奋勇前进,全面推进各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既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续篇,也是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是党的历史上又一重要纲领性文献。必须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1.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中国式现代化是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推进的,也必将在改革开放中开辟广阔前景。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这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必然要求,是应对重大风险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中赢得战略主动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建设更加坚强有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的迫切需要,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迫切需要,是应对重大风险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的迫切需要。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必须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2.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七个聚焦”各领域改革目标,以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新征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引领,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全国性经济中心、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对外开放门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地等功能,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多策划战略战役性改革,多推动创造型、引领型改革,再推出一批改革措施、落地一批创新试验、深化一批开放举措,先行先试、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城市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为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坚决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走在前列、勇当尖兵。
3.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锚定“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到二〇三五年,我市现代化建设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为到本世纪中叶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到二〇二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八十周年时,全面落实《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我市事权内事项都要提效提速尽快尽早高质量完成,形成一批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体现深圳改革担当作为的改革成果。
4.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贯彻以下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总结改革开放成功经验,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坚持全面依法治市,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二、率先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锚定率先形成完善体系和有效机制的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5.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深入推进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坚持市场化、功能化导向,深入开展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健全国有经济治理体系,加快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协同,完善主业、股权投资、薪酬、法规、纪律制度执行等方面管理机制,健全内控管理、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集中,增强技术牵引和产业生态主导能力,努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和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构建形成符合深圳特点、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的国资国企格局。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战略引领力、核心竞争力,着力塑造能够长期持续的行业优势,实现国有资产循环积累和保值增值。完善主责主业管理。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完善国有企业主责主业管理机制,健全国企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国有资本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推动国有资本、资源向主业和竞争力突出的优势企业集中。完善支持国有企业推进全面创新的制度。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大胆创造运用更多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打造国有资本投资布局、整合运作和进退流转的专业化平台,健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战略型管控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财务型管控。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动态完善国企绩效考核管理评价体系。完善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城乡股份合作经济运营管理机制,推动集体经济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
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政策机制。完善支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业户发展的机制,更好发挥非公有制经济推动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作用。完善市场准入和支持开拓市场的机制。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全面落实深圳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完善供需对接、场景开放、公平竞争等制度机制,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业户拓展市场。完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业户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健全风险分担、企业增信、产品创新等制度机制,建立更加普惠、精准、便利的金融服务机制,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完善个体工商业户法规体系。推动政府对企业的各类资助扶持政策对个体工商业户同等适用。
抓好各种所有制经济加快发展面临的共性问题。基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需要,完善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机制。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弘扬企业家精神机制。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加快建设更多中国一流、世界一流企业的机制,加快推进更多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打造一大批立足深圳的全国性企业和跨国公司。
6.推进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建设好服务好运用好全国统一大市场,在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上勇于先行。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反不正当竞争制度规则,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规范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依法依规建立健全统筹协调、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和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从源头规范治理招标投标市场,实现项目全流程公开管理。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积极参与或主导全国全球标准制定,更好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技术含量和品牌价值,使品牌成为深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突出资本市场、技术市场、数据市场、建设用地市场、劳动力市场以及其他各要素市场,立足深圳、面向全国、线上线下同步加快建设完善的市场体系,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水、能源、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电价、气价制度,优化地面交通、水系统、文化设施、高等教育等公共事业财政补贴机制。顺应加快建设全球重要经济中心城市的需要,基于服务型制造发展与工贸联通、内外贸一体、贸易与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协同的需要完善流通体系,加快发展物联网,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健全与周边城市协同联动机制,构建服务全国、通达全球的战略枢纽体系、通道辐射格局和要素流通网络。立足深圳、面向全国全球市场完善持续扩大有效需求机制,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创新项目储备推进机制,健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机制。建立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完善政府投资(含准政府投资)管理和社会投资服务体制机制,深入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四合一”制,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和促进投资落地机制,形成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锚定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消费中心的目标,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减少限制性措施,合理增加公共消费,积极推进首发经济,推动深圳成为全球供给体系与市场有效需求精准适配的重要平台。
7.落实国家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健全政策制度体系。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制度机制。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落实国家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等部署要求。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深化个人破产制度探索,推进企业注销配套改革,完善企业退出制度。
8.全方位深层次打造高水平营商环境。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和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标准的思路,全面提升个人工作生活的品质化便利化水平、提高企业投资贸易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打造高水平的政务环境。健全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的机制,强化主动服务理念,进一步精简事项、提升速度、优化服务。打造高水平的法治环境。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健全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制度体系,优化执法司法体系。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的制度体系。规范各类涉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的行政检查。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拓展信用深层次应用。打造高水平的产业生态。突出要素保障和配套协作的效率效益,围绕生产、销售、科技、人才、服务等多维度,营造应有尽有、无所不有,高效便捷、性价比高,单方面突出、综合优势更强的产业生态。完善降低各方面成本的机制,完善虚拟园区建设机制,打造要素资源最集中、获取要素最便利的城市。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更好发挥作用、服务高质量发展。打造高水平的城市环境。牢固树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形象使者”的理念,提升城市能量和层级、内涵和层次,提升创新创业、美丽宜居、幸福平安水平,不断增强每一位深圳市民、每一位来深圳的游客、每一位在深圳投资兴业者、每一位在深圳就业者创业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和关键。必须锚定打造城市高质量发展范例的目标,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立足新发展阶段,着眼新发展格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构建具有深圳特点和深圳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9.健全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按照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和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要求,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推动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加快培育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等新动能,发展以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为特征的生产力,着力提升产业体系竞争力、全球市场“含深度”,积极打造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试验示范区。强化技术和制度供给。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健全相关规则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优化重大产业基金运作和监管机制,确保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战略要求。健全加快推动未来产业成形成势机制。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瞄准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等行业方向,突出人形机器人、新型显示、下一代宽带网络设备、第三代互联网等创新标志性产品,构建创新策源、转化孵化、应用牵引、生态营造的产业培育链条,推动技术产品化、产品产业化、产业规模化,积极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集聚区。完善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机制。完善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对有较好基础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低空飞行、高性能医疗器械、生物医药、合成生物、细胞与基因、光载信息、脑科学与脑健康、全屋智能全车智能全身智能、量子科技等产业要尽最大努力谋求在全国全球的巨大优势,对航空航天、高性能新材料、高端装备等产业要积极参与其中并努力作出更大贡献。创新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引导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培育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打造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建立健全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发现和培育壮大机制。健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机制。按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国际化等要求完善传统产业发展机制,以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管理创新,推动服装、眼镜、家具、钟表、黄金珠宝等传统产业升级升链升活力。强化环保、安全等制度约束。
10.完善推进新型工业化机制。锚定建设全球领先的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的目标,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高水平建设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首批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建设强大的制造能力。巩固有优势的产业强大的制造产能,培育提升新产业新产品的生产加工能力,始终保持深圳在全国全球有关工业品及其服务的强大的制造和供给能力。建设强大的创造能力。以强大的创新创造能力作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能,完善制造业创新载体和公共、半公共创新平台建设运营机制,成为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重要策源地聚集地输出地。建设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促进企业总部、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在深圳得到快速发展,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好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发挥好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产业联盟等各方作用,强化企业集聚、并购重组、技术集成、服务集中,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建设强大的要素保障能力。持续完善制造业发展中生产、消费、科技、人才、服务等各个维度配套条件,促进要素集聚集约和高效配置利用。建设完善的生态系统。建设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平台,完善技术研发、中试转化、检测认证、运维服务、技能培训、政务服务等多维度服务体系,加快产业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变革,健全提升优势产业领先地位体制机制。建立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投入机制。强化产业链协同配套,构建上下链接成线、左右配套依存、产业融合发展、大中小企业紧密协同的良好生态。
11.完善发展服务业体制机制。瞄准融合化、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国际化、特色化方向推进服务业升级,推动服务业更加专业化、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优化服务业核算,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聚焦重点环节分领域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对所有直接和间接服务于生产制造的各种业态都要做大总量、做优结构、做强主体。做大做强工程设计与技术服务业,积极争取国内外大型基础设施工程技术与设计企业,加快形成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工程服务和高水平工程咨询机构等高质量集聚发展的态势。做大法律服务业主体数量、建强人才队伍,加快提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涉外法律服务能级。支持会计服务业大所做强、中小所做精做专,大力发展涉税服务。广泛拓展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引进培育知名猎头和招聘服务机构,促进行业规范管理和转型。推动广告业头部企业集聚发展,加强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建设。推动会展、管理咨询、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计量认证等专业服务业规模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打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特色化专业化服务业集聚区,推进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健全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多样化发展机制,完善品牌引进、品质提升、标准建设等制度机制,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品质化升级。完善中介服务机构法规制度体系,促进中介服务机构诚实守信、依法履责。完善服务型制造发展机制,推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个性化定制、共享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工业企业从产品制造商向以制造、技术、资源整合能力为基础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的综合服务供应商转变。
12.全面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建设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快打造一个完全意义上的数字深圳,让数字技术、信息技术全域全时全场景在千行百业千家万户充分应用。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深化“上云用数赋智”,以数字化技术对各次产业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改造,提高产业发展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帮助所有产业、所有企业真正融入万物互联的国内国际大市场。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建设和运营好在深国家级数据基础设施,加快培育数据市场,促进数据共享,提升深圳数据交易所能级,打造全国性的交易平台。完善全域全时全行业人工智能应用机制,加快健全算力、算法、数据、场景全流程全要素保障体系,打造全球人工智能先锋城市,让所有在深和来深的人、企业和机构都能感受到人工智能无处不在。
13.完善各种新经济形态加快发展机制。把握需求分化、细化、个性化等市场新变化,积极推动商业模式和管理创新,深入挖掘、系统谋划各种新经济形态,进而催生源源不断、层出不穷的新供给新动能。完善促进平台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我市现有综合平台和专业平台的巨大优势,完善新平台引进培育工作机制,引导推动更多企业通过网络和平台实现交易,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完善产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机制,更好发挥产业互联网平台为上下游企业提供信息撮合、交易贸易、数字化供应链、物流仓储、专业服务等作用,打造更多更强的多领域、行业级、通用型的产业互联网平台。完善工业互联网发展机制,建设一批5G工厂、无人工厂、灯塔工厂、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打造若干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更好赋能工业企业全产业链各环节。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完善促进总部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全国性企业和跨国公司总部和区域总部、研发总部、贸易总部等各种地区或功能性总部企业机构培育、招引机制和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总部经济发展能级和集聚辐射能力。完善促进绿色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健全绿色产业化、产业绿色化机制,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大力发展碳中和经济。完善促进服务经济发展体制机制。面向居民个人和游客大力发展事关民生的各类传统服务业,面向企业面向未来大力发展研发、会计、法律、知识产权、检验检测、人力资源等现代服务业,加快打造高端专业服务之都。完善促进楼宇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健全各类楼宇开发建设、存量提升、产业招引、运营管理等机制,以楼宇为依托集聚各类服务业集群发展,使每栋楼宇都能成为产业发展平台、集中服务园区、创造高额增加值与税收的高地。完善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推动海洋电子信息、绿色智能船艇、海底机器人、海洋能源产业、高端航运服务业等产业发展,构建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建立涉海企业服务机制,建设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海洋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14.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构建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和标准体系,健全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利用机制,完善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机制。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提升建设运营水平。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健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加强项目群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完善进度滞后项目发现和纠偏机制,加强“规划—项目—计划—投资—转固”全链条高效衔接,完善在国家法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结决算的监督执行机制。锚定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的目标,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加快完善对外战略通道体系,深入推进航空资源结构化改革,完善海铁、公铁、水水、空陆等多式联运发展机制,健全车能路云融合发展机制,构建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完善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机制,加快完善通信、科技、管理等低空经济软硬件基础和配套设施,统筹推进低空起降设施规划布局和规模化建设,建设并用好低空智能融合基础设施系统(SILAS)、三维多物理场耦合风洞设施,构建设施、空联、航路、服务“四张网”。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低空经济领域规则标准体系,健全公共服务场景和商业应用场景开发开放机制,加快打造低空经济总部研发中心、高端智造中心、全场景示范验证中心和一站式解决方案供给中心,建设国家低空经济产业综合示范区。深化现代航运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航运保险承保能力和全球服务水平。健全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
15.健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度。抓紧打造自主可控、安全稳定、高效便捷的产业链供应链,健全强化电子信息、集成电路、医疗装备、基础软件、工业软件、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等重点产业链发展体制机制,全链条推进技术攻关、成果应用。建立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加强重点产业链条中各环节的培育壮大,做好补链、延链、强链的工作。健全内外贸易链拓展机制,完善高能级贸易主体、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商、交易平台等引进培育机制,提升战略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完善物流体系,推动现代物流与产业链、高端价值链深度融合,努力成为全球采购、运输、仓储、分销、配送的重要枢纽节点,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提供基础性保障。
四、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体制机制
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锚定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目标,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扎实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构筑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融合的有效机制,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打造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和教育人才高地,全方位打造创新之城。
16.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坚持把创新作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能,着力提升科技创新“硬核力”,更好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优化科技创新组织机制。坚持“四个面向”,强化政府的组织功能,强化具有核心龙头地位的牵头单位的资源整合功能,强化全社会的协同,强化面向全国全球的协作,持续优化科技攻关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有组织的创新,完善有助于提高创新效率效益产出更多创新成果的制度机制,推动科技创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队伍体系化、建制化、协同化,把各方力量引导到重大科技战略任务落地落实中来。实施市科技重大专项,实行“赛马式”、“里程碑式”和“中期评估式”等资助方式。完善创新平台载体建设管理机制。培育壮大战略科技力量,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以主阵地作为加快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完善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光明科学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等重大平台建设运行体系,支持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和省实验室,支持在深全国重点实验室加快重组设立,优化市重点实验室体系和管理运行机制。推动高新区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扩容提质增量。建立完善深圳医学科学院与深圳湾实验室一体化融合发展机制。构建科技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体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定期评估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完善风险防范应对和安全保障体系。健全科技社团管理制度,完善科技社团支撑服务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争取在深设立更多国际科技组织,积极参与和主导国际科技规则制定。优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对外专业交流合作管理机制。支持在生命健康等领域牵头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打造河套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聚集区。改进科技创新计划管理。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交叉前沿领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前瞻性、引领性布局。鼓励开展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深化科技创新评价体系改革。加快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分类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强化“里程碑”节点考核,提升项目实施绩效。加强科技伦理治理,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打造科技创新治理样板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尤其是以有力有效的措施引导和推动企业开展研发创新活动、加大研发投入、推出创新成果。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健全推动政策、资金、项目、平台、人才等创新资源更多布局在企业的政策和机制,建立健全企业牵引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机制。完善支持企业长期投入创新的政策体系,建立支持企业创新产品试验推广机制,面向企业开放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吸引央企在深建设研发实体,支持央企与深圳创新主体合作建设研究院或研究机构。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深设立研发中心,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合作开展技术攻关并保护双方知识产权。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积极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等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建立健全鼓励创新的多元化社会捐赠机制。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优化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优化科研类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允许科研类事业单位实行比一般事业单位更灵活的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实行企业化运作、社会化用人、自主化管理。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健全概念验证、中小试平台、各类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机制,完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政策,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大力培育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队伍,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促进自主攻关产品推广应用和迭代升级。
17.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紧盯产业需求市场需求企业需求突出外部招引、注重培养造就,着力打造最好的人才生态,努力在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与时俱进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和创新政策。构建与城市和区域特点、产业特点、经济发展特点紧密结合的人才政策体系,建立系统集成的人才政策、项目申报开放机制,构筑汇聚全球智慧资源的创新高地。完善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的制度机制。构建面向全国全球的各类人才联系和引进机制。建立健全人才队伍建设体系。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探索从初中高中到本科的一体化教育培养模式,支持零一学院探索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新模式,支持科创学院完善批量培养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机制,加快建设战略人才力量,着力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健全保障科研人员专心科研制度,构建申办无忧、事业无忧、往来无忧、安居无忧、生活无忧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培养模式、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深化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培养造就一批与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相匹配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全周期、个性化人才发掘培养机制,促使更多青年拔尖人才脱颖而出。更好保障青年科技人员待遇。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让更多优秀人才得到合理回报、释放创新活力。完善人才有序流动机制。完善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人才交流机制,建立境内外高层次人才直认制,完善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的互认互通机制。打造开放共享的全球用才新模式,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
18.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化发展、高等教育高水平有特色发展、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高端化发展,在拔尖人才、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培养上闯出新路,在高水平技能人才培养和终身学习氛围培育上形成特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完善立德树人机制。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坚持思政课建设与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同步推进,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推动科教、体教、艺教、卫教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素质教育、科学教育,积极培养激发学生想象力、好奇心和批判性思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完善以需求为导向、与产业密切相关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超常布局急需学科专业,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和拔尖人才培养,着力加强创新能力培养。完善高校科技创新机制,健全高校科研成果质量提升、供需对接和考核评价机制,提高成果转化效能。强化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协同。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好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部省共建职业教育示范市,加快推进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建立全市高职中职学校资源整合、统筹发展机制。完善学生实习实践制度。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高水平教育开放。加快推动现有合作办学机构高质量发展,积极引进国外高水平理工类大学来深合作办学,结合城市发展需要稳步提升高校留学生规模质量,有效利用世界一流教育资源和创新要素。构建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机制。深入推进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健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建设学习型社会。推进教育数字化。加强终身教育保障,构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
19.构建一流创新生态体系。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加快健全涵盖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信贷资金、上市融资等全链条的融资体系。突出长期目标、战略导向,构建覆盖企业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全生命周期的产业引导基金体系,加强全流程规范化、专业化管理。丰富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完善科技支行、腾飞贷等提质扩面机制。发展壮大促进创业创新的耐心资本、大胆资本,提高外资在深圳开展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便利性,支持各类机构在深设立各种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打造全国全球募投管退生态环境最好、行业活跃度最高和影响力最大的创业风险投资发展高地。建立完善创业创新风险分摊机制。强化“贷投补”联动,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完善科技保险政策体系,有效发挥融资担保、信用保险、抵押质押的增信、分险和引领功能。建立健全推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做大做强的制度机制。完善高水平机构平台和专业化队伍培育招引机制,培育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服务业骨干企业、服务机构和知名品牌,支持研究和试验发展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等行业及其细分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完善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建设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加快构建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价值发现与合理估值、抵押、交易、投资、利益分享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探索“境内+境外”的深港跨境知识产权证券化综合融资新模式。构建城市创新文化体系。大力倡导创新创造,弘扬科学家精神,培育无处不在的创新意识,全方位营造城市创新文化和氛围。
五、健全经济治理体系
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锚定完善经济治理制度体系的目标,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更好维护市场秩序、促使市场有效运转和弥补市场失灵。
20.完善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完善国家战略落实机制,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完善国土空间、产业、民生与消费、交通等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形成“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体系化推进和闭环落实机制,强化规划衔接落实机制,确保各项规划在主要目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等方面协调一致。完善财政、产业、价格、就业、创新、人才等政策协同发力的机制,优化各类增量资源配置和存量结构调整,在产业布局、政策引导、规则制定、财税支持等方面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经济政策、非经济性政策和各方面工作措施都纳入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健全预期管理机制,涉企政策调整应设置合理过渡期。健全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核算体系,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健全专家参与公共决策机制。
21.在城市事权范围内完善财税制度。积极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坚持“大财政、大资产、大预算”和“精明财政、精准财政”,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系,建立开源节流、可持续的一般公共预算机制,提高政府支出、公共资源使用和政策工具的效率效益。健全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建立国有资源资产高效利用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对预算编制和财政政策的指导。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强化事前功能评估。深化落实零基预算改革。统一预算分配权,提高预算管理统一性、规范性,完善预算公开和监督制度。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区两级财政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加强优质税源培育,优化财力资源配置,强化重大战略任务和民生事业财力保障。落实国家税收制度改革部署要求,更好促进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全口径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积极承接非税收入管理权限。
22.深化金融领域改革。锚定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金融中心的目标,推动金融业规模体量、发展能级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完善金融“五篇大文章”发展机制。积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完善科技金融体系,加大对科技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健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促进金融更好服务产业绿色发展。完善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等金融支持机制,银行、保险、证券类机构都要更加积极主动深挖潜力,同时发挥小额贷款公司灵活、便捷、小额、分散的优势,突出消费金融公司专业化、特色化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的精准度、覆盖面和支持力度。完善养老金融体系,加大对健康产业、养老产业等金融支持和产品供给。完善数字货币、数字支付、数字信贷、数字保险等新业态发展机制,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完善有效的融资体系。完善金融支持产业发展机制,建立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市场主体融资对接机制和银证保担联动的金融服务产业机制,为产业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展耐心资本。健全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发展多元股权融资,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完善融资担保体系。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机制。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支持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板建设,加快REITs市场和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打造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示范地。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强化监管责任和问责制度,加强监管协同。完善金融机构和金融设施体系。完善支持各类驻深机构增资扩股、拓展市场机制,健全金融总部、二级法人、功能性总部、外资金融机构和私募证券、风投创投、国家级大基金、金融租赁、商业保理、财富管理机构等特色领域招引机制,打造金融机构、市场、产品和服务体系。鼓励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开展长期投资,引导险企大力发展航运保险、新能源车险、国内贸易信用险等新险种。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增强主动性、敏锐性,筑牢有效防控系统性风险的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机制,构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积极参与和服务国家金融高水平开放。建立健全跨境金融服务体系,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跨境贸易、投融资和支付服务便利化,稳慎拓展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强化开放条件下金融安全机制,在服务企业和游客引进来、走出去中提升金融业国际竞争力。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和应用。推动完善数字人民币技术、标准、产品等制度体系。
23.完善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制度机制。坚持在大局中谋划推进深圳工作,落实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部署,为全省全国区域协调发展作出深圳贡献。完善政府与市场有效协同的对口协作机制,健全以产业协作为重点的“成本共担、利益共享”合作共赢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部署要求,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建立都市圈同城化发展体制机制,完善高效协同的跨市域合作机制,管好用好深中通道,构建便捷高效的通勤圈、梯次配套的产业圈、便利共享的生活圈。健全与各重大经济区域协作机制,在促进深圳自身加快发展的同时推动国内大循环更加顺畅。
六、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
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必须锚定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高地的目标,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坚持市场国际化、产业国际化、企业国际化、园区国际化、城市国际化同步发力,积极融入、主动参与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在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中作基地、作平台、作通道、作枢纽,率先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24.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双向投资、出入境等方面,积极探索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更加科学的管理体制。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全面梳理对照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国际经贸规则,积极争取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等领域先行先试,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落实好国家扩大自主开放、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的部署要求,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努力在有关领域扩大自主开放、单边开放上作先行者,有序扩大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等对外开放。完善积极参与援外的工作机制,以援外项目为纽带,积极推进对外援助向国际发展合作提质升级。
25.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强化贸易政策和财税、金融、产业政策协同,打造贸易强市制度支撑和政策支持体系,发挥高交会、文博会等展会平台牵引作用,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国际贸易中心。建立健全面向中长期的进出口贸易稳定增长机制,持续开拓市场优化出口商品结构,面向全国市场完善高品质消费品进口促进机制,推动外贸进出口稳住规模稳住份额持续增长。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改革,坚持“产供销、内外贸、上下游、资金流”一体化发展,健全内外贸一体化企业培育机制,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开拓国内国际市场,促进内外贸协同发展。积极应对贸易数字化、绿色化趋势。创新发展数字贸易,完善数字产品贸易、数字服务贸易、数字技术贸易、数据贸易等发展机制,加快贸易全链条数字化赋能。完善跨境电商发展机制,积极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完善加快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全球集散分拨中心的工作机制,健全支持各类主体有序布局海外流通设施的政策体系,积极争取建设国际物流枢纽中心和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健全贸易风险防控机制。
26.健全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工作机制。深入挖掘服务贸易增长空间,加快打造服务贸易高地,提升服务业国际化水平。建立健全与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相适应的政策体系。完善全域全行业抓服务贸易的工作机制,积极争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争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健全服务贸易市场主体培育壮大机制,鼓励专业服务机构提升国际化服务能力。健全增强服务进出口竞争力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游戏出海、软件外包、跨境金融、跨境旅游、国际物流、国际会展、知识产权、创意设计、涉外法律服务等一系列服务贸易优势领域和品牌,积极打造我国高端服务进出口战略基地和重大平台。加快推进离岸贸易发展,发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
27.完善双向投资服务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外资准入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以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工作机制,持续优化外资来源地结构,鼓励外商投资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扎实推进生物技术和外商独资医院等医疗领域扩大开放试点。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国民待遇,支持参与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健全外资线索发现、对接、洽谈、引进全链条工作机制,加快引进落地一批有影响力的外资标志性项目。健全对外投资管理服务体系,推动友城友港网络与外贸进出口、对外投资等融合发展。
28.推进区域开放合作。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完善与香港、澳门各领域务实合作机制,健全重大平台对接联动机制,服务香港巩固提升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服务香港、澳门打造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充分依托香港、澳门对外联系广泛的优势,健全携手开拓国际市场的工作机制。推进沙头角片区建设深港国际消费合作区。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全面落实“一点两地”全新定位,持续推进市场准入、标准规则、专业资格等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健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机制,提升要素流动便利化水平。完善与台湾交流合作机制,落实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在两岸融合发展上展现更大担当作为。
29.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健全与友好城市交流合作机制,扩大科技交流合作,健全产业合作机制,在绿色发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多边合作平台建设方面为国家多作贡献。继续加强同发达经济体的务实合作,同时面向广大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特别是东盟、中东、非洲、拉美、上合组织、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积极探索建立经贸合作示范区或有效的对接交流合作机制。参与完善陆海天网一体化布局,积极融入构建“一带一路”立体互联互通网络。统筹推进贸易、投资、技术服务等多种形式的合作。
30.完善重大战略平台建设机制。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建立健全联通港澳、接轨国际的现代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深化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完善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的工作机制,创新合作区治理模式,加快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深港深度融合发展引领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高地。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推进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建设,积极探索自由便捷的科研人员、资金、数据等创新要素进出查验监管模式,构建国际化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打造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先导区、国际先进科技创新规则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中试转化集聚区。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积极服务融入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完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建设机制,积极开展首创性、集成式探索,完善以贸易、投资、资金流动、交通运输、人员往来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为重点的政策体系,优化开放合作环境,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
31.完善城市国际化工作体系。坚持全球视野、国际惯例、国外经验与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相结合,健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宣传推介、交流交往等国际化标准。提升承办重大外交和商贸活动、国际大型体育赛事和文化交流活动的能力,健全争取更多国际会议、国际论坛、国际组织和机构落户深圳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国际影响力。健全出入境、住宿、饮食、交通、游览、消费、医疗等全场景全链条服务体系,完善多语种标识和服务体系,全方位提升外籍人士工作生活便利程度。完善城市综合营销机制,构建更有效力的国际传播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拓展国际传播渠道平台,加强传播资源整合,加快构建多渠道、立体式对外传播格局,全面提升深圳的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
七、推动形成超大城市智慧高效治理新体系
经过40多年高速发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空间结构、生产方式、组织形态和运行机制发生深刻变革。必须锚定加快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创新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着力提升城市发展集约度,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治理新路子。
32.健全城市规划体系。推进城市规划系统化、数字化、智慧化重构,为城市数字化转型提供支撑。加快构建“多规合一、多层细化、多域示范”的城市规划体系,增强各项规划的协调性、兼容性、互补性,强化规划对城市发展的统筹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制定完善“市域级—片区级—社区级—单体建筑”一揽子城市设计导则和指引,构建“三导则+三通则”城市风貌和建筑品质导控体系,落实重点片区“总师制”,注重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和山边、湖边、河边、海边“四边”美感,科学有序开展城市第六立面提升。实施低效用地盘整和非核心非法定功能用地调整,完善产业空间布局,加强空间保障,积极探索超大城市低碳绿色发展、空间资源挖潜、精细化复合利用和高水平治理的创新路径,打造“多中心、组团式、生态型”的城市空间结构。
33.深化城市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稳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多种方式推进城中村改造。坚持政府引导与居民自愿相结合,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拆除新建、居民自筹或部分自筹资金改造等方式,加大对低效住宅区用地的改造力度。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深化城市安全韧性提升行动,着力建设“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健全同宏观政策和区域发展高效衔接的土地管理制度。开展各类产业园区用地专项治理,坚持以需定供,加强新型产业用地(M0)科学布局和建筑设计指引,持续完善覆盖项目“规划—设计—验收—使用”的全链条全周期管理机制。优化城市工商业土地利用,加快发展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积极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土地整备新模式,构建集中连片开发建设机制。
34.深化城市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党建引领、重心下移、科技赋能,加快城市管理向“智管”、“细管”、“众管”转变。创新市容环境治理督导机制。深化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机制,因地制宜增加文体设施、户外步道和公园绿地等。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35.深化城市运营体制机制改革。推进能源、水利、公用事业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健全源头管控、过程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系统治理的城市安全运行管理机制,促进城市全生命周期的可持续发展。完善基于精模建模的全市域统一时空信息平台,创新应用建筑信息模型、城市信息模型等技术,加快推进全域数字化转型,打造极速宽带先锋城市和数字孪生先锋城市。
36.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落实中央赋予的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加快完善住房“市场+保障”两个体系,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坚持存量提质和增量优化相结合,加强多层次、多样化供需精准对接,更好满足市民住房刚需和改善性需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力度,坚持跟着产业园区、大型机构、轨道交通、盘活资源走的“四跟”原则,突出“高品质、便捷化、可负担、全智能”,探索支持市场主体趸租存量住房,健全促进长租房发展的政策,扩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加快构建“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多层次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和有关群体刚性住房需求。保持市场供需平衡、结构合理,实现稳预期、稳地价、稳房价。
八、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必须锚定以制度体系保障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目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落实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体现到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
37.落实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加强预算决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债务管理监督机制。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丰富人大代表联系市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建好用好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积极探索建立人大代表行业和产业联系点。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38.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完善“一起来商量”、“委员议事厅”、“深聊会”、“身边事好商量”等制度化协商平台,加强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联系群众、服务人民机制建设。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完善协商民主体系,丰富协商方式,健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制度化平台,加强各种协商渠道协同配合。健全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
39.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规范居委会设置并建立完善下属委员会运行保障机制,完善基层议事平台,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形式。
40.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完善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政治作用的政策举措。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完善知情明政、协商反馈机制,健全议政建言机制,有序开展民主监督。更好发挥党外人士作用,健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制度。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完善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引领机制。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工作机制。完善港澳台和侨务工作机制。
九、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深圳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锚定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目标,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努力将深圳打造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窗口”和“名片”。
41.深化地方立法领域改革。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统筹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两个方向,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完善立法规划计划制定机制。统筹立改废释,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因地制宜开展“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提高立法质量。积极探索开展区域协同立法。落实党内法规同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机制。
4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建设一流法治政府,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完善政府立法审查制度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优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下放模式,完善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健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完善行政裁决工作机制。完善与驻深垂直管理机构协作配合机制。优化事业单位结构布局,强化公益性。
43.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制。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完善执法司法救济保护制度,落实国家赔偿制度。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以及人工智能等技术辅助司法办案。深化行政案件级别管辖、集中管辖改革,健全重大行政案件提级管辖机制。构建协同高效的警务体制机制,落实落细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部署要求。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完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等工作机制,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依法查处利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犯罪行为。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落实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44.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律师、公证、仲裁、调解、司法鉴定等领域改革。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建设世界一流法学学科。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完善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专门教育机制,加强专门矫治教育。
45.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完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落实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依法约定管辖、选择适用域外法等司法审判制度。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深化仲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深化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支持涉外商事调解机构发展。
十、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必须锚定成为新时代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引领者的目标,增强文化自信,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涵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城市科学精神、人文精神、艺术精神,健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形成更多具有历史意义、全国和国际影响的文化成果,展现深圳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的担当作为和重要贡献,建设更具影响力的文化中心城市和彰显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现代文明之城,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思想引领、精神力量和人文滋养。
46.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健全完善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理论宣传普及的工作机制。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构建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
47.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度机制,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改进创新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工作机制,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率先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优化英模人物宣传学习机制,创新爱国主义教育和各类群众性主题活动组织机制,推动全社会崇尚英雄、缅怀先烈、争做先锋。健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体制机制,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完善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立体宣传体系,教育引导全社会自觉遵守法律、遵循公序良俗,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形成网上思想道德教育分众化、精准化实施机制。建立健全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协同治理机制,完善“扫黄打非”长效机制。
48.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置改革。深化文化领域国资国企改革,分类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深化内部改革,推动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管理理念、方法模式等改革创新,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拓展多元化合作和运营管理模式。完善文艺院团建设发展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改进文艺创作生产服务、引导、组织工作机制。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健全文化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强化文博会交易功能,打造全国全球最重要的永不落幕的博览交易平台,打造持续协助办好文化强国建设高峰论坛机制。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加快发展沉浸体验、数字艺术、电子竞技等新型文化业态。深化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文化遗产保护督查制度。积极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完善及时采集整理记录我市改革开放、创新发展重要音像和实物资料的工作机制,做好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和规划编制工作,打造多元文化兼收并蓄、历史与当代相得益彰的文化名城。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竞技体育、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持续完善各类各级学校内体育场馆“一键预约、共享使用”的运行机制并扩面提效,完善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着力提升体育产业发展水平,推动体育消费创新升级,健全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选拔体系和输送机制,打造国际著名体育城市。
49.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深化网络管理体制改革,整合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职能,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推进新闻宣传和网络舆论一体化管理。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体系。
50.着力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高起点编制深圳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建立世界级观光旅游和休闲度假目的地城市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加快建设有世界影响力、极强标识性的旅游项目,打造具有世界级IP吸引力的主题公园,布局层次分明的度假酒店群。开发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城市旅游产品体系,创新多元融合、焕发消费的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以深圳为核、可联结世界的多城联动旅游圈,构建更有效力的旅游国际传播体系。引入和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市场主体,大力招引世界和全国知名旅游企业,支持本土旅游企业提质升级。构建提升游客舒适度、满意度的服务机制,积极谋划向海上看有“三湾一洋”,向陆上看有山水林园、亭台楼阁、蓝绿交织美丽景观的旅游新体验,完善国际一流的住宿、餐饮、购物等配套设施体系。充分配合好运用好各种出入境便利化安排,提升入境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扩大境外旅客离境退税“即买即退”商店规模,吸引好服务好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士。
十一、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必须锚定实现市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目标,真抓实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办好市民群众可感可知的、暖人心得人心的、大大小小的好事实事具体事身边事。
51.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加强现代慈善组织制度建设。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形成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的制度体系。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等。
52.完善就业优先政策。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使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提质扩容的过程,提高发展的就业带动力,既服务好本市居民,也努力为全省全国作更大贡献。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同步推进户籍、用人、档案等服务改革,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完善促进机会公平制度机制,畅通社会流动渠道,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努力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深入推进劳动争议“调援裁诉”衔接机制改革,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53.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加暖心贴心的社保服务。加快完善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制度,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
5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扩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为市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建设更高水平健康深圳。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等能力。加快“医教研产”融合发展,大幅提升高校医学学科建设水平,规划建设国际医学城,争创国家医学中心,打造从基础研究到临床救治一体化的世界级医疗卫生高地。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创新医疗卫生监管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建设符合深圳特点的分级诊疗体系,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理顺公立医院合作办医体制机制,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完善薪酬制度,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引进符合条件的外商独资医院入驻,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发展高水平医疗机构。健全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机制,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临床试验中心,积极探索构建跨境临床试验协作机制。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以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健全医疗国际化发展机制,构建便利国际医疗机构建设、人才资质认证、技术标准衔接的规则体系。
55.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实施科学合理、积极有效的人口政策。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落实好生育休假、补贴、保险等制度,提高基本生育和儿童医疗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加快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落实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发展银发经济,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促进医养结合。改善对孤寡、残障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
56.构建高品质便利化民生服务体系。围绕群众身边大大小小的民生实事推进改革,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让群众感受到新变化新气象、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完善提升群众获得感工作机制,锚定“民生七有”目标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完善生活便利度提升机制,加强社区便民服务,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加大停车资源开放共享,打通各类不同权属停车场之间的边界壁垒,推动智慧停车“一键预约”全覆盖。推出更多类似“一次挂号管三天”门诊就诊服务模式、检验化验结果互通互认等小切口改革,努力让市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十二、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先锋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锚定碳达峰碳中和宏伟目标,盯紧建设山海连城绿美深圳目标,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57.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基础体制机制。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深化区域环评制度改革,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考核监督制度。
58.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建设,以更高标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建立“车机船油”一体化的移动源监管制度,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健全排污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制度。推动构建跨市河流上下游、左右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机制。健全自然保护地规划管理体系,构建超大城市自然保护地精细治理新范式。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建设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努力提高水资源承载力和利用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加快推动深圳市水网建设,加强区域水网的互联互通。推动绿色水经济蓬勃发展。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设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高标准建设国际红树林中心。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让保护修复者获得回报,让破坏者付出代价。
59.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热情拥抱、积极尝试所有与减碳零碳脱碳相关的新生事物,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落实绿色税制。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健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促进煤电碳排放水平持续下降。建设数字能源先锋城市和世界一流“超充之城”,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光伏应建尽建、能建尽建,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逐步扩大绿电绿证交易规模,完善光储充放一张网和虚拟电厂调控管理平台,加快推进高品质供电引领区和黑启动电源建设,打造毫秒级复电的高可靠性坚强局部电网。建立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制度机制,积极推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广数字化设计、工厂化生产、模块化安装、智能化运行、绿色化应用,推动“光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建立支持将建筑物、停车场、停车位等做成储能设施、充换电设施制度,让能源革命随处可见。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深入开展气候投融资改革。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深入开展碳预算管理试点。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建立健全蓝碳交易全链条管理制度机制,推动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一揽子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十三、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深圳
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必须锚定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深圳的目标,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底线思维、系统思维,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60.健全维护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强化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重点领域安全保障体系和重要专项协调指挥体系。完善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构建联动高效的国家安全防护体系,推进国家安全科技赋能,发挥科技创新对国家安全的支持保障作用,不断增强科技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能力。强化海外利益和投资风险预警、防控、保护体制机制。建立多部门协同的贸易救济机制。健全维护海洋权益机制。
61.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体系,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生物安全监管预警防控体系。加强网络安全体制建设,认真落实人工智能安全监管制度。
62.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深化“1+6+N”基层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推进一体化城市运行和治理智能中枢建设,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深化民生诉求综合服务改革。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拓展外来人口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和方式。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社区,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
63.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深化重点人员管理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强基层实战力量。
64.健全推动军地协作机制。深化跨军地改革,完善涉军议事协调体制机制。完善国防动员体系,深化民兵制度改革,完善双拥工作机制。纵深推进“智慧边海防”建设。
十四、提高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水平
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必须锚定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方面率先示范的目标,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创新和改进领导方式,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65.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要求,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各级党委(党组)负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谋划推进本辖区本部门改革,创造有利自身发展、可资借鉴的新鲜经验。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广泛问计于企、问计于民、问计于基层,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改革设计中来。优化重点改革方案生成机制,围绕解决突出矛盾设置改革议题,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完善改革激励机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完善改革舆论引导机制,营造充分理解改革、高度认同改革、积极参与改革、主动支持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健全完善机构职能体系和体制机制,为各领域改革提供支撑和保障。
66.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以调动全市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完善党的建设制度机制。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读书班、专题党课等制度,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见行见效。牢记“事在人为”,坚持“为人在事”,完善“序事辨材”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解决乱作为问题,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着力解决不作为问题,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着力解决不敢为问题,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健全容错纠错、不实举报澄清正名等机制。着力解决不善为问题,健全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强化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制,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制度。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典型引领、目标导向抓好基层党建,健全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体制机制。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有效途径,探索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党建工作体系。健全强化党群服务中心阵地、堡垒、家园功能的机制,真正使群众愿意来、喜欢来、经常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
67.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机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持续精简规范会议文件和各类创建示范、评比达标、节庆展会论坛活动,严格控制面向基层的督查、检查、考核总量,提高调研质量,下大气力解决过频过繁问题,制定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深化受贿行贿一起查,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诬告行为治理,健全查处诬告陷害、澄清正名工作机制。加大追逃防逃追赃力度。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健全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机制。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专责监督为主干、基层监督为支撑,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制度机制。健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完善任职谈话、述责述廉等工作机制。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努力消除设租寻租机会。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促进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在办理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中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健全巡察工作体制机制,推进充分发挥巡察系统优势和综合监督作用试点工作。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优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机构职能,试点探索向市管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监督机制。
68.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健全全过程、高效率、可核查的改革推进和落实机制,完善重大风险识别及系统性风险防范机制,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科学制定改革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制。明确各项改革实施主体和责任,逐一厘清牵头单位、参与单位、责任事项、责任人。把重大改革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和巡察、审计内容,以实绩实效和市民群众满意度检验改革。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改革开放旗帜,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坚决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走在前列、勇当尖兵。
来源|深圳特区报
编辑|吴诗敏
审读|吴剑林 党毅浩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