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考生报名参加福建省高考,除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福建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福建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福建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福建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福建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福建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被投靠人虽具有福建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福建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福建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福建省须满3年(时间截至2025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福建省,持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福建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 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福建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5.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福建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同时,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福建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福建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6.在福建省定居、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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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泉州发布 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陈森森 编辑:陈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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