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动人民法庭在党委领导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司法职能,创新审判模式,推动多元解纷,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分三批发布“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促推借款合同纠纷预防化解”典型案例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八)。今日发布第二批。
【第274号】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泰达金融法庭:发挥金融审判职能 推动金融企业内部自治
【第275号】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复州城法庭:“望闻问切”赋能借款合同纠纷预防化解
【第276号】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法院国际合作示范区法庭:“三聚焦”做强纠纷疏导 打造金融解纷好“枫”景
【第277号】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柘林法庭:聚焦主责主业 推动民间借贷纠纷预防化解
【第278号】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福田金融法庭:推动打造“融易解”金融借款纠纷治理模式
【第279号】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水果湖法庭:专业引领 全链衔接 融合共治 推动金融借款纠纷预防化解
【第280号】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长寿湖法庭:以“防、治、解”促民间借贷纠纷治理 服务乡村产业振兴
【第281号】云南省弥勒市人民法院弥阳法庭:立足“金融+房地产”专业化审判 助推金融纠纷治理
【第28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民法院三工法庭:重心前移 推动多元共治 助力边疆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推动金融借款纠纷预防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