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所联动” 拧紧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安全阀”

民生   2024-11-21 17:58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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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确保旅馆行业规范运营,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永定区人民法院天门山法庭在天门山镇政府的引领下,联合大坪派出所,针对辖区旅馆、酒店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五必须”规定的落实情况以及强制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旅馆业涉未成年人入住安全专项检查。



“有没有如实登记入住人员身份信息?”“经营期间有无未成年人单独入住的情况?”“是否单独制作未成年人入住登记台账?”检查过程中,永定区天门山法庭庭长和大坪派出所所长积极问询,并仔细查看旅馆、民宿显眼位置是否张贴“五必须”标识,询问经营者对强制报告制度的知晓程度、是否严格遵循未成年人入住规定,现场核查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专项台账资料和监控设备。

“旅馆业经营者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有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责任,当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时,经营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天门山法庭庭长采用现场宣讲的方式,向经营者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并解读了强制报告制度的职责意义以及不依法履行该制度需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此次安全检查,使辖区内各旅店业对未成年保护法、未成年人住宿要求有了进一步的掌握,为今后旅店业安全管理夯实了法律基础。




接下来,永定区人民法院将保持常态化跟踪监督,持续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投身涉未成年人重点领域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持续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力度,携手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的坚固防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一条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检举、控告或者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处置,并以适当方式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来源:永定区法院网)


编辑:小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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