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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如实登记入住人员身份信息?”“经营期间有无未成年人单独入住的情况?”“是否单独制作未成年人入住登记台账?”检查过程中,永定区天门山法庭庭长和大坪派出所所长积极问询,并仔细查看旅馆、民宿显眼位置是否张贴“五必须”标识,询问经营者对强制报告制度的知晓程度、是否严格遵循未成年人入住规定,现场核查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专项台账资料和监控设备。
“旅馆业经营者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有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责任,当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时,经营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天门山法庭庭长采用现场宣讲的方式,向经营者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并解读了强制报告制度的职责意义以及不依法履行该制度需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此次安全检查,使辖区内各旅店业对未成年保护法、未成年人住宿要求有了进一步的掌握,为今后旅店业安全管理夯实了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一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