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40名!

民生   2024-11-30 19:48   四川  

中 共 营 山 县 委 组 织 部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营山县2024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充市营山县拟开展2024年度公开考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拟考调工作人员共40名(行政〈参公〉人员31名、事业人员9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度南充市营山县行政机关(参公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和《2024年度南充市营山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考调对象

(一)行政机关(参公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符合考调条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二)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在编在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干部(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勤身份人员及由工勤岗位转聘为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三、基本条件
(一)行政机关(参公单位)公开考调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试用期考核结果可为“不确定等次”)。

4.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1》),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职位资格条件”表述完全相符。

5. 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 具有正常履行考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职位表1》。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2月3日。学历学位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 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根据《公务员转任规定》,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事业单位公开考调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 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

3. 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结果可为“不确定等次”)。

4.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2》),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职位资格条件”表述完全相符。

5. 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 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川人社发〔2022〕22号)的规定。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职位表2》。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2月3日。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工作未满5年的(从正式办理入编手续时间算起)。

6.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按照《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9:00至12月13日12: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选择职位。公开考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系。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

2. 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考调行政机关(参公单位)的考生填写《2024年度南充市营山县行政机关(参公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考调事业单位的考生填写《2024年度南充市营山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统称《报名登记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且责任自负。

3.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18:00。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允许取消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A4纸双面打印),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 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4年12月18日9:00至12月20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可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专业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上发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需持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

(2)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有学位要求的);

(3)《报名登记表》1份。需A4纸双面打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须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

(4)《公务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能证明本人在编在岗身份的其他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5)近2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6)是否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是否在本级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的证明材料(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签字盖章);

(7)是否在试用期或在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证明材料(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8)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3张。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拟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委组织部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组织统筹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专业素质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将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ingshan.gov.cn/xwdt/tzgg/)上发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合总分为100分。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考察

1. 行政机关(参公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考察人员,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考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若有特殊情况,考察比例低于1.5:1的,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进行下一程序。

2. 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在考察过程中,如发现考察对象有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或不适应职位要求等情形的,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取消考调资格。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

(八)体检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公务员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调考生个别体检项目的体检结果与体检标准不符需复查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考察体检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九)讨论决定

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体检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人员。

(十)公示和办理手续

拟调人员确定后,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ingshan.gov.cn/xwdt/tzgg/)上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有关问题

1. 本次考调工作的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相关事项均通过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ingshan.gov.cn/xwdt/tzgg/)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因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不按规定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复审、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体检等相关环节的,造成的影响和后果,责任自负。

2. 调入人员职级(岗位)按考调职位拟任职级(岗位)重新确定(聘用)。

3. 本次考调的工作人员,原则上2年内不得调离营山县。


五、纪律要求
考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名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其它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0817-6891283

县人社局:0817-8377693

监督电话: 0817-822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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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营 山 县 委 组 织 部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9日    


来源:营山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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