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营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涛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同春、张晓红、宾怀忠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31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曹毅,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任震,县人民法院院长罗顺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蒙洪平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杨忠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提名人选白秀华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和辞职事项,决定任命晏利民为营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霞为营山县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局长,杨三林为营山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外事局局长;任命杨岚浩为营山县监察委员会委员,李林艳为营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决定免去冯娟的营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免去屈岑的营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市人大代表联络室)副主任职务,肖朝波的营山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张翼秋的营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陈洛阳的营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刘苍的营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接受刘月光、谢忠宇辞去营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涛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县政府部分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各专门委员会(含提名人选)、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