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仓镇河(湖)长制
“向群众汇报”
一、基本情况
上仓镇拥有一级河道州河一条段,左堤长度12.665公里,右堤8.577公里。二级河道漳河一条段,左堤8.545公里,右堤隶属东施古镇。干渠3条,即幸福渠12.5公里、仓桑路北沟2.6公里、北横渠0.9公里。支渠18条:梁庄子排水渠2.4公里、东塔东支渠4.1公里、东塔西支渠3.94公里、南王一支渠0.8公里、南王二支渠0.9公里、南王三支渠0.96公里、南王四支渠0.96公里,东塔一支渠1.85公里、东塔二支渠1.85公里、东塔三支渠0.9公里、东塔四支渠1.1公里、东塔五支渠1.05公里、东塔六支渠1.7公里、东塔七支渠1公里、东塔八支渠1公里、东塔九支渠1.9公里、东塔十支渠0.7公里,东郭支渠0.3公里。39个水体村拥有坑塘共计188个,面积71.9公顷(1078.8亩)。
二、“向群众汇报”情况
(一)乡镇级总河(湖)
2024年,在蓟州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河(湖)长办的指导和支持下,上仓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总河湖长令,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层层压实河湖长责任,着力推动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切实做到“有长有责”“有能有效”。2025年1月24日,上仓镇以召开汇报会的形式,镇级总河(湖)长向群众汇报2024年河(湖)长工作,镇党委班子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村级河长)和部分村民代表共计62人参加会议。
(二)村级河(湖)长
各个村级河(湖)长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汇报履职情况、村内河道沟渠治理及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会后通过“村村通”广播、村委会公示栏内张贴公告向其他村民汇报。
三、取得成效
1
河(湖)长履职能力得到加强,全面健全巡查体系。
按照河(湖)长职责要求,上仓镇建立镇级和村级两级河长巡查机制,镇级河长每月使用APP巡河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1次,同时,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每周对镇域内所有坑塘进行全面排查。排查问题立整立改,做到每次巡查有记录、有问题、有整改。
2
“清四乱”工作实行常态化、规范化推动。
上仓镇对标39个行政村,分别建立管理台账,将镇域内一级河道、二级河道、村级沟渠坑塘都列入“清四乱”范围,实施台账动态化管理。对区河(湖)长办下发的“清四乱”点位,逐一核实排查整改,坚持“去存量、遏增量”,对已治理完成“四乱”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点位无反弹情况,巩固“清四乱”治理成效,同时坚持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动态更新台账。
3
多次开展清整活动,有效整治河湖突出问题。
2024年,上仓镇开展了“践行河湖职责,全面科学推进河湖长制专项行动”、“坑塘沟渠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对河湖坑塘沟渠沿线堤岸垃圾、水面垃圾等问题开展全面集中式排查。通过排查发现问题点位100余处:其中涉及水面漂浮垃圾点位30余处,清理面积1500余平方米,打捞漂浮物60余立方米;清理堤岸问题点位156处,清理生活、建筑垃圾80余立方米。全年共计出动机械挖掘机10余台班,运输车辆40余台班,出动人员累计1500余人次。
4
加大河(湖)长制宣传力度,建设水清宜居家园。
通过设立公示牌、宣传标语、现场宣讲、广播及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形式开展河长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增强群众参与度。坚持河(湖)长“向群众汇报”工作机制汇报年度履职情况,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相关工作,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四、2025年工作安排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镇级河湖长与上级职能部门联动机制作用,着力解决河湖管护突出难点问题。 每月对村级河长进行评分,作为对村级“两委”班子主要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对连续成绩较差的村级河长进行约谈,从而督促村级河长巡河及对村内河道、坑塘的管理。不定期对村级河长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各村级河长责任河道是否出现问题未发现、未上报进行检查。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向群众发布工作动态,宣传河湖长制政策,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河湖长制工作;在村内、河道旁,悬挂宣传河湖长制横幅、发放河(湖)长制宣传材料;通过各村广播对河湖长制进行宣传,全面提升河湖长制社会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是深入推进“清四乱”活动。常态化、规范化,严厉打击设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巡河,防止四乱问题反弹。加强联合巡河及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河湖治理无盲区、无死角,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联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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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编辑|刘晶伟
审核|陈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