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金芙蓉文学艺术奖作品征集公告

文摘   2024-07-02 18:11   四川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相关部署要求,激励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推动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新时代文化强省、成都世界文化名城建设,在四川省文联、四川省作协和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指导下,成都市金芙蓉文学艺术奖组委会将开展首届金芙蓉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参评范围

(一)符合“成都表达”和“表达成都”的文学、戏剧、影视、音乐、美术、曲艺、舞蹈、民间文艺、摄影、书法、杂技、文艺理论和评论12个文艺门类的原创作品。

(二)于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相关平台公开出版、发表、展览、演出、播映过的作品(详见《申报指南》)。

(三)金芙蓉文学艺术奖评审委员会成员的作品、已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作品不纳入申报范围。


奖项设置

金芙蓉文学艺术奖两年一届,共设12个奖项。

(一)文学奖

1. 长篇小说1部;

2. 中短篇小说1部(篇);

3. 诗歌1部;

4. 散文1部;

5. 报告文学1部(篇);

6. 儿童文学1部;

7. 影视剧本1部(篇)。

(二)戏剧奖3个。

(三)影视(含微短剧)奖3个。

(四)音乐奖3个。

(五)美术奖3个。

(六)曲艺奖3个。

(七)舞蹈奖3个。

(八)民间文艺奖3个。

(九)摄影奖3个。

(十)书法奖3个。

(十一)杂技奖3个。

(十二)文艺理论和评论奖3个。

对获奖作品给予奖金奖励。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以纸质材料寄出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评审流程

初筛→初评→初评结果公示→终评→终评结果公示→公布获奖名单


申报渠道

(一)登录成都文艺网https://www.cdwenyi.org.cn/,进入“金芙蓉文学艺术奖”专栏,点击征集公告下方相应文艺门类图标下载《申报指南》,并按要求填报;

(二)关注“蓉城文艺”微信公众号,进入“金芙蓉”专题,点击征集公告下方相应文艺门类附件下载《申报指南》,并按要求填报。

参评须知

(一)“成都表达”指:以单位名义参评,则参评单位注册地在成都;以个人名义参评,则参评个人为成都籍或连续在成都工作、生活一年及以上。“表达成都”指:作品内容以成都为主题或以成都元素为主。

(二)参评作品须拥有完整、独立知识产权,并签订《参评声明及授权书》(详见《申报指南》)。

(三)已登记著作权(版权)的作品,须提供《作品登记证书》电子版打印件。未进行著作权(版权)登记的,主办方免费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四)本次评奖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本次评奖最终解释权归金芙蓉文学艺术奖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1599号孵化园9号楼E座5楼。

邮政编码:610000

组委会办公室电话:黄老师  028-86021739

监督电话:任老师 028-86021756

著作权(版权)登记咨询电话:熊老师 028-86058625


金芙蓉文学艺术奖评奖办法

金芙蓉文学艺术奖在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指导下,由成都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艺术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旨在有效激发广大文艺家、文艺工作者和文艺机构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力促进精品创作和人才成长,推动成都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实践新高地、助力打造世界文化名城、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成都新篇章注入强大文化动能。


向上滑动阅览具体内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市委相关部署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遵循“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突出“表达成都、成都表达”,引导和鼓励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讴歌时代奋斗精神、体现中国式现代化万千气象”的精品力作,更好满足群众对美好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

二、评奖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遵守党的文艺政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二)坚持优中选优,评选出兼具思想性、艺术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质兼美的精品力作,树立成都文艺标杆。

(三)坚持突出原创,体现成都特色、讲好成都故事、传播成都声音、书写成都精神。

(四)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鼓励可实现市场价值转化,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五)坚持客观公平公正,严格标准,严格程序,提高公信力和权威性。

三、参评范围
(一)符合“成都表达”和“表达成都”的文学、戏剧、影视、音乐、美术、曲艺、舞蹈、民间文艺、摄影、书法、杂技、文艺理论和评论12个文艺门类的原创作品。
(二)于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相关平台公开出版、发表、展览、演出、播映过的作品(详见《申报指南》)。
(三)金芙蓉文学艺术奖评审委员会成员的作品、已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作品不纳入申报范围。
四、奖项设置

金芙蓉文学艺术奖两年一届,共设12个奖项。

(一)文学奖

1. 长篇小说1部;

2. 中短篇小说1部(篇);

3. 诗歌1部;

4. 散文1部;

5. 报告文学1部(篇);

6. 儿童文学1部;

7. 影视剧本1部(篇)。

(二)戏剧奖3个。

(三)影视(含微短剧)奖3个。

(四)音乐奖3个。

(五)美术奖3个。

(六)曲艺奖3个。

(七)舞蹈奖3个。

(八)民间文艺奖3个。

(九)摄影奖3个。

(十)书法奖3个。

(十一)杂技奖3个。

(十二)文艺理论和评论奖3个。

对获奖作品给予奖金奖励。

五、组织机构
(一)组委会
由成都市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主任,市委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和成都市文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市文联等单位有关同志为成员。
负责评奖全过程领导与统筹,审定评奖办法,指导、督促、调度项目各要素保障。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成都市文联。
(二)评审委员会

在组委会领导下,成立文学类、艺术类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统筹文学类、艺术类奖项评审工作。

1.文学类评审委员会
由国内著名作家、诗人,省、市文艺家、专家组成,设主任1名。

文学类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成都市文联文学部。

2.艺术类评审委员会
由国内各文艺门类知名文艺家、专家、理论评论家,省、市文艺家、专家组成,设主任1名。

艺术类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成都市文联艺术部。

六、评审程序

(一)评审前全体评委应审议通过评审规则。初筛、初评规则由初评组制定,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终评规则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制定。

(二)初评按奖项设置数量1:3的比例,评选出入围终评作品。初评结束后,由初评组将初评组织情况和初评结果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汇总,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终评委员会。

(三)终评选出获奖作品须获得半数以上票数。若产生的获奖作品数不足奖项数,该奖项数量可减少或空缺。终评结束后,终评结果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评奖结果报成都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审定,并报成都市委宣传部备案。

七、纪律要求
(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廉洁自律。严禁参评作者本人或委托他人以任何方式向评奖组织者、评委进行请托、游说、宴请或提供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可能影响评奖公正性的行为。
(二)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评审人员、评审组织人员不得泄露与评审相关的内容,不得利用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严格落实评委回避制度。
(四)严格按程序客观、独立、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评议。
八、附则

本评奖办法由金芙蓉文学艺术奖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点击下方下载《申报指南》,并按要求填报。↓↓↓

首届金芙蓉文学艺术奖申报指南(文学类).doc 
首届金芙蓉文学艺术奖申报指南(戏剧类).doc 
首届金芙蓉文学艺术奖申报指南(影视类).doc 
首届金芙蓉文学艺术奖申报指南(音乐类).doc 
首届金芙蓉文学艺术奖申报指南(美术类).doc 
首届金芙蓉文学艺术奖申报指南(曲艺类).doc 
首届金芙蓉文学艺术奖申报指南(舞蹈类).doc 
首届金芙蓉文学艺术奖申报指南(民间文艺类).doc 
首届金芙蓉文学艺术奖申报指南(摄影类).doc 
首届金芙蓉文学艺术奖申报指南(书法类).doc 
首届金芙蓉文学艺术奖申报指南(杂技类).doc 
首届金芙蓉文学艺术奖申报指南(文艺理论和评论类).doc 

成都文艺网、“蓉城文艺”微信公众号为本次评奖工作官方指定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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