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通行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升道路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有序、畅通、安全,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昭阳公安分局交通警察二大队将于2024年11月15日启用设备公示如下:
一、设备设置点位信息
二、采集交通违法行为
(一)卡口设备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线指示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4.驾驶时接听拨打手持电话的。
(二)违停设备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以上路段固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文明驾驶、规范行车,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特此公示
昭阳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二大队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