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发现这些车辆请举报!

民生   2024-12-17 23:46   江苏  

今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悬赏公告

发现以下车辆

请立即举报!

↓↓↓

为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最大程度遏制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逃避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力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法院: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519-82399709;18118357016

被执行人

车辆信息

悬赏金额

张月芳

DB0A97

1000元

执行法院: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519-85193055

被执行人

车辆信息

悬赏金额

周光亚

苏D7T91X号

1000元

陈俊超

苏DD06939

1000元

刘芳

苏DDE9689

1000元

执行法院: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519-83850110;18115030110

被执行人

车辆信息

悬赏金额

周洪兴

苏DC30A1

1000元

成香丽

苏D1R58Y

1000元

冯春雅

苏DG55T3

1000元

魏震乔

苏D8AM58

1000元

执行法院: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519-69803110;13585337110(可发短信)

被执行人

车辆信息

悬赏金额

陈开泰

苏BDA9935

1000元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
0519-83980110


凡向执行法院或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位置信息,协助执行法院实际扣押到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的,申请执行人自愿给付相应的悬赏金额作为奖励。举报人在举报电话中需要向本院或执行法院明确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以便于后续核实身份并发放悬赏金,本院及执行法院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悬赏有效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

悬赏有效期内,两人以上提供线索的,则悬赏金由在先登记的举报人享有。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奖金。

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来源:常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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