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意!
常州启动
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执行Ⅲ级响应措施
受不利气象条件和污染输送的共同影响,我市空气污染持续加重。根据省攻坚办《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4〕107号)和《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决定自12月15日17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执行Ⅲ级响应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 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
2. 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体育课及户外活动。
3. 一般人群应当避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者应开展防护。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 倡导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冬季适当调低空调温度,空调运行期间保持门窗关闭。
2. 倡导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3. 倡导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4. 燃煤企业使用硫分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
5. 积极利用区外来电,严格执行绿色节能调度;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区域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煤耗低的机组优先发电。
6. 视情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 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2. 根据各辖市区最新的Ⅲ级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实现。
3. 工业企业不得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船舶修造企业暂停露天喷涂作业。
4. 停止爆破、破碎、建筑物拆除、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5. 施工工地的土方开挖、路面开挖、路面洗刨、土方运输(使用清洁能源车辆或达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渣土车,封闭式运输土方的除外)、楼层垃圾清扫作业以及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作业暂停。
6. 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对未硬化的裸露地面、易扬尘的物料堆场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
7. 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堆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8. 在气温允许条件下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
9. 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禁烧措施。
10. 禁止露天烧烤。
11.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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