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油罐车私下加油
2024年7月23日,湘江新区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平台接到举报,反映东方红街道辖区内一油罐车给起重运输车私下加油。经查,该油罐车具有危货运输资质,受长沙某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从长沙某油库运出柴油,为各工地配送柴油。但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卸油人员未穿着防静电服,未设置灭火器、灭火毯、吸油毡、静电消除装置等可靠安全设施设备,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参考《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版)第一章第一节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考虑该单位系首次违法未造成相应危害后果,且积极主动配合调查整改,拟对该单位作出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湖南省安全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给予举报人人民币10000元的奖励。
举报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
2024年8月8日,望城区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长沙水木化工有限公司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经核查情况属实,以上事实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版)第四章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陆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望城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望城区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的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人民币9000元的奖励。
举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2024年9月20日,浏阳市大瑶镇接到举报,反映强盛村前进小区王某在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大瑶镇打非办接到举报后,组织执法人员到王某家中排查,在其老屋内查获烟花小产品,对王某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元。
浏阳市大瑶镇人民政府根据浏阳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的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人民币5000元的奖励。
举报非法储存燃气
2024年7月18日,宁乡市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宁乡市玉潭街道新城大市场新城路101号非法储存燃气。经核查,发现非法储存液化气15Kg大瓶9个、5Kg小瓶7个,宁乡市城管局已经立案调查处理,并将钢瓶暂扣,安全转运至专业公司保管。
宁乡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宁乡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的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人民币1520元的奖励。
举报非法改装加油车
2024年8月5日,雨花区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雨花区雨花大道高架和湘府路高架地面交汇处西北角,有一辆面包车于早上七点至晚上8点,停树下面进行非法加油交易。经雨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核查,此处是一台由面包车非法改装的加油车进行非法交易,执法人员对加油车和相关设备进行暂扣、转运,现场隐患消除。
雨花区应急管理局根据雨花区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的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人民币1200元的奖励。
长沙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社会共治,人人尽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继续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热线电话(12350、12345)、监管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以及信函等方式,举报身边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共同守护平安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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