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赛课程名称 《刑法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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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创新大赛不是教学大赛,其核心是创新。作为一名已形成自己教学模式的教师,参加创新大赛既不可能是对自己以往的教学推倒重来,重新构建,也不是把自己教学最得心应手的部分再展示,而是借参赛的机会,全面反思自己教学的经验和不足,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将二者融会贯通,使自己的教学模式升级、迭代。
因此,建议参赛选手的报告和课堂设计要体现课程个性化的反思-创新的逻辑,避免陷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创新”逻辑以及表演式的教学。
初 审:张 德 生
校对/排版:孟丽珍
复 审:王 志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