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滨江新城范围内机动车停放管理,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秩序和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樟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樟树市滨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联合开展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12月10日前,对各类违停的机动车仍以通知教育、劝离为主。从2024年12月10日起,实行常态化整治,对各类违停的机动车按相关法律条款规定进行处理。
二、整治范围
主要为滨江新城范围内的主次干道、支路、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公共广场、公园等周边路段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
三、整治重点
1. 未按规定停放在停车泊位的机动车。
2. 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停放的机动车。
3. 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占用小型车辆泊位停放的行为。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由樟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对各类违停的机动车进行处理。
五、请广大市民群众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规范有序停放车辆,自觉摒弃乱停乱放陋习。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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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樟树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樟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樟树市滨江新城管理委员会)
(编辑:孙琦;校对:陈勇;编审:幸安安;监制:李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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