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深夜,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发布通报称:“鼎益丰”及其关联公司发行虚假理财产品和“DDO数字期权”(属于“空气币”),从事非法活动,已涉嫌犯罪。为依法打击犯罪,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已对隋某义、马某秋等人以涉嫌集资诈骗等犯罪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敦促涉案公司股东、高管及其他相关人员积极配合调查、退赃退赔。对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对拒不退赃退赔、不认罪悔罪的将依法严惩。
情况通报:
“鼎益丰”及其关联公司发行虚假理财产品和“DDO数字期权”(属于“空气币”),从事非法活动,已涉嫌犯罪。为依法打击犯罪,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已对隋某义、马某秋等人以涉嫌集资诈骗等犯罪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公安机关将全力持续追赃挽损,目前已查封、扣押、冻结“鼎益丰”及其关联公司涉案房产、车辆、股权、银行账户资金等资产一批。
三、公安机关敦促涉案公司股东、高管及其他相关人员积极配合调查、退赃退赔。对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对拒不退赃退赔、不认罪悔罪的将依法严惩。退缴违法所得的款项转至专案账户[账户名: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扣押款人民币),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账号:30113335000084]转账需注明姓名及用途,并将转账凭证邮寄至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58号福田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鼎益丰”专案组,邮政编码:518048咨询电话:0755-36654010.
四、投资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登记报案:
(一)线上方式。关注“深圳经侦”微信公众号,点击“警民互动”菜单栏,选择“投资人信息登记”后填报
(二)短信方式。编辑“姓名+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鼎益丰+投资金额+待兑付金额”发送至短信平台1069055920501110。
(三)邮寄方式。投资人可将报案材料(包括报案书及投资合同、银行流水、身份证件、银行卡、宣传资料等复印件)亲笔签名后,邮寄至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58号福田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鼎益丰”专案组。
(四)电话方式。可拨打0755-36654010专线报案。
上述4种登记报案方式等同于亲临公安机关报案。如确有需要,可就近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报案,居住地公安机关会将报案材料移交我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请投资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如实反映案件情况,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2024年11月5日
据资管黑板报报道,今年1月18日,记者前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京基滨河大厦的鼎益丰办公地现场看到,前往现场追回本息的投资者络绎不绝,但成功要回资金的投资者寥寥无几。现场多处张贴着警方风险提示和出警电话。
一位自称是鼎益丰国际业务部的工作人员在现场表示:“二三部资金已经‘干锅’了,都退不了了,至少要等到9月份之后了……”并称,兑付危机很大部分是因为公司高管马小秋的携款离开,以及前期连本带利兑付过多,导致公司资金链出现断裂。
2月26日,香港证监会发布新闻稿称,对鼎益丰前主席展开法律程序并寻求向投资者作出赔偿。证监会表示,已在原讼法庭对鼎益丰控股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前主席兼非执行董事隋广义及另外20名人士展开法律程序,指他们涉嫌在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9月14日期间内操纵鼎益丰的股份。
3月28日,深圳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班办公室(下称“深圳处非办”)在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文称,鼎益丰国际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鼎益丰”)在境内宣传发行一款DDO数字期权,招揽群众认购投资。该行为本质上为虚拟货币的发行、交易行为,属非法金融活动。
10月25日,香港证监会发布消息称,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提出的法律程序,原讼法庭向11名涉嫌操纵鼎益丰股份的人士发出临时强制令。
根据该临时强制令,曾在2018年3月1日至9月14日期间操纵鼎益丰股份的11名涉嫌操纵者,被禁止调走其在香港境内的任何资产,或以任何方式处置或处理其在香港境内的任何资产或缩减其在香港境内任何资产的价值,以合共63.53亿港元为限。
来源 |防范非法集资志愿者
编辑 |韩 琦 见习记者 |刘娇娇
一审 |于莉莉
二审 |袁 媛
三审 |郝劲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