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预告
【开年盛典】全球风向标、全球领先、液流电池首次千人大会—CFE2025第四届中国液流电池储能大会暨展览会将于3月3-4日在杭州盛大召开,60+主题报告,100+领袖专家,100+精品展位,500+参会单位,1000+高层精英,行业顶级专家、头部企业、全产业链重磅聚首!全产业链乘风起,共筑液流储能生态繁荣!参会、参展、演讲、赞助等详询周工15975642556(微信同号),扫码即刻报名!
据全球液流电池网获悉,1月23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转发了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新疆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信用评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独立储能容量租赁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其中,《新疆独立储能容量租赁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新疆独立储能容量租赁时的若干事宜,包括:出租方和承租方、独立储能须具备的条件、租赁的组织、合同的签订与执行等。
新疆的独立储能如要提供租赁服务,装机容量需≥50MW/200MWh,需为4小时系统。另外,还需列入自治区规划,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完成市场注册等,具体需满足的条件规定如下:
已列入自治区级规划,依法取得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并通过并网验收或安全性评价。
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按照新疆电网并网管理有关规程规定装设自动发电控制(AGC)装置,且AGC装置性能指标满足调度运行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并可独立控制,具备电力、电量数据分时计量与传输条件,数据准确性与可靠性满足要求。
独立储能规模不小于5万千瓦/20万千瓦时(4小时储能时长),功率、时长等不低于新疆新能源电站需配建储能要求。
独立储能需完成市场成员注册,具体注册标准参考《新疆独立储能参与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执行。
独立储能的容量租赁,通过新疆电力交易平台组织,初期采用双边协商的方式,条件具备时可采用挂牌交易的方式。
原则上容量租赁市场根据需要按月开展,独立储能单次租赁期原则上不低于1个自然年。单次租赁期内,租赁功率、容量、价格不变。可出租容量为装机容量,暂不考虑容量衰减。
新能源企业租赁的独立储能容量,在租赁期内等额抵扣政策要求的配建储能容量。
独立储能企业通过容量租赁市场出租容量,储能容量运营权利依然归独立储能企业所有,不影响其全容量参与电能量、辅助服务等市场交易。独立储能企业已出租的容量不得重复出租。
以下为原文:
关于征求《新疆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信用评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独立储能容量租赁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经营主体:
现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新疆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信用评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和《新疆独立储能容量租赁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2)意见建议的函。请各相关经营主体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25年2月15日19:00前将盖章版及可编辑意见(详见附件3)反馈至电子邮箱。反馈的意见和建议需明确文件名称和对应条款并加盖公章,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3日
近期热点及活动
6、获奖名单 | 2023-2024年度中国液流电池储能TOP30获奖名单发布
7、重磅|2024中国液流电池储能地图发布,一图览尽全国液流电池企业
投稿邮箱:12567618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