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记者从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发出司法保护令,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组织、参与非法穿越新疆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核心区的活动。这是该院首次以司法手段叫停非法穿越活动。
博格达峰矗立在保护区核心区,以其为核心的冰川是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吐鲁番市三地主要水源地和生态屏障。一些户外运动探险者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私自穿越博格达峰,对博格达高山冰川区的生态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为阻止非法穿越活动,2021年9月,阜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在新疆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开展非法穿越活动的公告》。同时,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新疆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保护区设置管护点,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但非法穿越活动仍屡禁不止。2023年,一旅游博主擅入博格达峰徒步后失联,当地出动多个救援队搜救,最终确认其遇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自2021年案件管辖范围改革以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集中管辖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关新疆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的非法穿越行为引起该院高度重视。为叫停非法穿越行为,保护核心区生物圈,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发出司法保护令。
“司法保护令包括禁止非法穿越,禁止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禁止非法在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建设活动等9项内容,明确对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提高擅越者的违法成本。”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乌鲁木齐环境资源法庭庭长杨明说,司法保护令为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穿上了“司法铠甲”,它与行政机关公告相互补充,凝聚跨区域行政力量和司法力量,有效平衡环境资源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我们将依据司法保护令,加大保护区周边区域管理力度,对非法穿越人员实施劝返工作。”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新疆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处长何香兰说。(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张秀 童文艳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