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已成功申领136.5万元!12月31日截止

时事   2024-11-21 19:16   新疆  

近日

阜康市交通运输局举行

首批老旧营运货车

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仪式

4家交通运输企业共领取到

19.7万元的补贴资金


7月30日,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补贴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货车。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予以补贴。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上述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本文件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截至11月18日

昌吉州各县市已有48辆老旧营运货车

成功申领报废更新补贴

补贴资金达136.5万元

预计11月底审核通过老旧营运货车153辆

预拨补贴资金500余万元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一、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见表1。



二、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以下方法计算:



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

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其中,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2。

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昌吉州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负责人李静介绍:“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有助于加快报废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货车,促进道路货运清洁化、低碳化、高效化发展,对于道路运输车辆的更新、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也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高云哲 通讯员钟嘉欣 报道


来源:昌吉州融媒体中心
编辑:冯潇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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