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
昌吉州印发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进一步支持刚性和
改善性住房需求十条措施》
推行“一人购房,全家帮忙”
住房公积金互提共用业务
据了解
截至11月18日
昌吉州共办理“一人购房,全家帮忙”
住房公积金互提共用业务5笔
提取金额54.5万元
那么,要办理该业务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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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购房人为申请人配偶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购房人为申请人父母、子女的,提供直系血亲关系证明
经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契税完税凭证或其他有效购房证明材料
开发商售房账户证明或申请人银行卡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购房人为申请人配偶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购房人为申请人父母、子女的,提供直系血亲关系证明
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
房屋买卖合同或契约
契税完税凭证
申请人银行卡
在办理此项业务时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能存在未结清的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同时,所购住房为住宅类商品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累计提取金额不应超过购房总价。
此外,据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科科长李东介绍,该业务可全额提取支付首付款及购房款,提取后保留贷款所需账户余额后还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需办理
缴存职工可携带相关材料
到就近管理部住房公积金
如想咨询
个人住房公积金相关事宜
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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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管理部
呼图壁管理部
玛纳斯管理部
阜康管理部
吉木萨尔管理部
奇台管理部
木垒管理部
0994—4823898
记者付小芳 通讯员王文霞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