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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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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吏?《管子》中说:“吏者,民之所悬命”。他们手上有权力,秦汉时他们是掾、史,唐时他们是诗中的石壕吏,两宋时他们是衙前、押司、录事,对辖地内的民众生杀予夺。官治吏,吏治民,不管为吏者如何老辣,吏上面的国家正式官员永远压他们一头。作为沟通官民之间的重要枢纽,能吏可帮助国朝政通人和,恶吏则倒逼地方怨声载道。而在明代这个沿汉唐之旧而损益之,但却多灾多难的王朝里,吏又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一、明代胥吏的基本情况
明代吏员们的实际工资并不高。洪武十三年(1380年)就对全国胥吏工资水平制定了标准,此后几乎再无大变。其中,一、二品衙门的月俸二石五斗,从上到下依次递减,到了六品衙门,工资就只有一石。而明代一石约为57kg。可以说基层吏员的工资也就刚够糊口。
虽然小吏们工资低,但却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在遇见上官时非特殊情况不用回避,只需要“立阶下一揖乃退”即可。同时他们在赋税、劳役上还有减免的优待。
日常工作中胥吏比较辛苦,尤其是占大多数的文笔吏。因为明代政治制度种类多,流程繁杂,需要做的案牍工作量也就很大。例如:仅宣德元年(1426年)正月到宣德四年(1429)十二月,4年间,全国吏员们就处理记录了64842项事务。除了本职工作,许多官员还会偷懒将自己的政务托付给胥吏解决,无形中又加重了胥吏的工作量。
影视剧中的衙门小吏(中)
累是累,但想成为基层公务人员也不简单,正常情况下,多是通过佥充的方式跻身吏员。佥充要求:“农民(洪武后军户和隶户也可为吏)身家无过,年三十以下能书者选用。”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明代中后期,告纳也不失为一条路子。民间身价清白者可纳米选位子,府并运司70石,各县并有品级衙门50石,杂职衙门30石。明码标价,童叟无欺。不过胥吏对一些人而言并非美差。学习成绩差、不守监规的监生和犯罪的官员有时会被问发充吏,以示惩戒。
二、明代政治大厦的重要基石
胥吏作为贯彻国家政令的执行者,负担着基层民生、治安、财政等各项事务。明代官制是流转的,各省官员来回调动,省里官员三年一换,县里的是五年一换。每当新官上任,吏书、门皂们就会列队城外备好仪仗欢迎,新官在官厅就坐好后,吏员们依次参贺。首领官、六房吏等人还要向新领导汇报本地各项数据和工作情况。
明代仿中央六部,在基层工作班子里也设置吏、户、礼、兵、刑、工等六房。虽然是袖珍版六部,但管的事一点不比中央六部少。
比如户房,负责本地的户口统计和田粮赋税征收。这些数据决定一个县的财政状况,因此户房吏往往需要较高的计算水平和记账经验,一方面保证实际数据的准确,另一方面有能力做假账应付上级审查。
再比如礼房,负责的工作五花八门。辖地内祭祀活动安排,本地养老问题和养济院(孤儿院)的运行状况,本府州县的生员、儒者、耆宿的统计数据,就连辖内年高有德者的人数、年龄、籍贯等信息,都要一一记录在册。
抛开下达政令的地方父母官不说,那么地方上的掌控者实际就是这些把持着各个环节的胥吏们。他们熟悉工作业务,更了解基层百姓真实的生活状况和心理,知道该如何轻重缓急地落实政策。因此地方官们就很需要能吏为自己处理事务。相应的,工作能力杰出的胥吏在经过三次考满后,就有机会从吏转官。
不过,当遇见不讲究的领导,吏们往往会被当做背锅侠。官员任期短,考核频,因此在任者往往为了从速解决公案,就将事件委派属下去干,再以办事不利将责任转移。等上任官员离任了,一旦出现事务纠纷,背锅的就是那个办事的胥吏。
三、苍蝇有时比老虎更可怕
胥吏们看起来职位低下,可隐形权力不小。再加上接触面广,信息源多,这为其职务犯罪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明代胥吏因工资偏低,就有常例钱这类的法外“合法”收入。其中有的常例钱来自下级政府胥吏的打点。《海瑞集》中就说,每当下级政府胥吏来传达信息时,都会乖乖地“六两馈府吏”,以打通关节,避免被刁难。毕竟阎王好惹,小鬼难缠。这种情况在明代中后期蔚然成风,嘉靖时刑科官员上奏道 :“大小衙门,亦各有积年皂隶,盱睢桀骜,循习成风,以抑勒贱买为旧规,以需索打点为常例,虽禁之而不能止。”
到了夏秋征税、输送之时,又是污吏们上下其手的好机会。缴纳赋税的百姓往往要以“火耗”为由额外上交一部分钱财,孝敬主事吏员以保平安。
我们平时电视剧中经常看到狱吏向罪犯及探视家属索要财物。嘉靖年间,杭府男子朱氏因罪入狱后,被狱吏公然索金。常例钱给的多了,即便犯了重罪,也可居住净室,甚至自己装修牢房。但给少了就会被安排进“套监”,这种牢房被故意“覆以腐草”,并洒上蛆虫,使其涌入犯人身体孔窍。
如果仅仅只收常例钱,那还算有几分良心。有些恶吏为了钱财不惜谋人性命。明宣宗时候,崇德县吏金景瑺放高利贷夺取了周家产业,却被周家上诉拿回。金景瑺怀恨在心,便与县衙皂隶谋造诬词,污蔑周家11人抢劫民众和海宁县兴福寺的僧人,结果周家11口人险些被械送京师处死。
除了经济犯罪,吏员们还会凭借职务之便干预地方政务。比如胥吏常年浸淫于案牍之间,熟悉工作流程,所以有时通过擅自增减文书中的字数来达到私人目的。一些经验丰富的老吏,甚至在文牍上直接修改字迹以混淆原字,使主官防不胜防。而吏员在离役后有些仍有能力危害乡里,他们在脱离主官的约束后,凭借对行政事务的熟稔与在位时的人脉横行乡里,有的还接受富户雇佣当起了讼棍。这对地方秩序的安定造成不小的麻烦。
文史君说
正如钱穆先生所说:“历史上的事情,有些摆在桌子面上,有些则隐藏在桌子底下。一般谈历史的,只注意桌子面上的事,而没有注意到桌子底下一样有力量,一样有影响。”明代的吏员们看似职位不高,权力不显,但却代表着政府形象与威权,替国家掌管底层工作,如赋税的征收、人口的统计、治安的管理等,这些繁琐而紧要的工作若没有他们的配合,政府就会丧失对基层的掌控。
参考文献
张廷玉等人:《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出版。
江继海:《明代官吏职务犯罪研究》,东北师范大学2005年博士论文。
孟甫:《明代胥吏的历史考察》,青海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论文。
(作者:浩然文史·河南师大春秋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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