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与民政、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夯实特殊人群基础数据,做好信息核对工作和预警监测推送工作,精准掌握困难人群数据,确保特殊人群“应资尽资”。
严格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每月核查动态新增对象参保状态,分类标识特殊身份,与镇(街道)、村(社区)医保工作人员核查人员信息,确保低保、特困、监测人口等特殊人群动态调整工作无误,实现参保动态全覆盖,确保特殊人群“应享尽享”。
对特殊人群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发生的门诊慢特病和住院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照政策规定给予救助,梯次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通过“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即时结算服务,方便困难群众就医,切实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确保特殊人群“应救尽救”。
充分发挥镇(街道)、村(社区)的网格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按照“进乡镇、进医疗机构、进村组”的要求,组织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多渠道、多方式对医保政策进行解读,提高群众对政策理解程度,积极引导特殊人群参保,切实提升医保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医保政策“应知尽知”。
来源 | 淮北医保
一审 | 刘天赐
二审 | 刘丹丹
三审 | 周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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