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有关议案,决定有关事项,听取有关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谢远生主持会议并讲话。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柏彬、吴昭莹、吴杰丽、李远光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梁超华、副区长陀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梓勤、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吕晓雯、常委会街道工作机构负责人、部分区第五届人大代表、区政府办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梧州市长洲区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梧州市长洲区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会议认为,长洲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稳住经济大盘决策部署,紧扣“勇挑重担、走在前列、展现新作为”的奋斗姿态,围绕区委“打造中国西部百强区、争创广西高质量发展先进城区”的目标任务,以“1+10+1”组织指挥体系全力实施“九大三年行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高质量发展,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加强民生领域投入,扎实做好稳平衡、拓财源、助发展、保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加强民生领域投入,扎实做好稳平衡、拓财源、助发展、保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实现了“开局漂亮”,交出了优异的“期中卷”,为全年的各项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会议审查了2024年长洲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会议认为,对预算调整的支出安排,依法用于我区重点项目支出,及预算执行过程中必需安排的重要支出,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调整后预算收支平衡,决定批准关于2024年长洲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梧州市长洲区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区委关于建立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要求,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建立以来,不断规范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优化资产配置,加强资产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着力提升资产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在保障社会治理有序运转、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打造中国西部百强区、争创广西高质量发展先进城区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梧州市长洲区2024年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锚定“打造中国西部百强区、争创广西高质量发展先进城区”奋斗目标,按照区委、区政府“实施建设100亿、储备200亿、谋划300亿”的工作目标,以“勇挑重担、走在前列、展现新作为”的奋斗姿态;在面对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发展艰难、转方式调结构任务繁重的复杂形势,主动适应新常态,千方百计扩投资,全力以赴抓项目,使重大项目建设呈现规模、质量和效益同步提升的良好态势,为奋力开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打下了坚实基础。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长洲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以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着力规范办理工作,努力增强办理实效,不断改进办理方法,强化督查办理机制,办理成效明显提高,使代表建议得到较好落实。
会议通过了《长洲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通过了《长洲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至此,现长洲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173名,出缺6名,余额2名。
会议还表决了代表辞职事项,接受何振林、杨涛、刘坚、郭建文4位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梧州市长洲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会议还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职事项。
任命黄健同志为梧州市长洲区人大常委会红岭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邓涛同志为梧州市长洲区人大常委会兴龙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李凌峰同志为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胡彧同志为梧州市长洲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任命刘智强同志为梧州市长洲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胡彧同志的梧州市长洲区人大常委会大塘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杨涛同志的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罗启明同志的梧州市长洲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黄健同志的梧州市长洲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免去黄建雄同志的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梧州市长洲区倒水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会议还颁发任命书,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图文:区人大
编辑:罗茵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