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基本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山西国基海川能源有限公司侯马北环路国信加油站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张东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1081MA0KGRCD9K |
风险提示: | 本网站仅基于已掌握的信息提供查询服务,查询结果不代表本网站对被查询对象信用状况的评价,仅供参考,请注意识别和防范信用风险。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侯市监处罚﹝2024﹞108号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于2024年5月3日,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石油分公司临汾曲沃库购进4吨(约5400升)95号汽油(VIB),购进价格37720元,该汽油销售情况如下:5月销售价每升7.37元,销售了597.5升,销售4403.57元;6月销售价每升7.37元,销售了608.23升,销售4482.65元;7月销售价每升7.47,销售了588.81升,销售4398.41元;8月销售价每升7.47元,销售了595.69升,销售4449.8元;9月销售价每升7.47元,销售了1977.56升,销售14772.37元;10月销售价每升7.26元,销售了1032.21升,销售7493.84元。2024年10月3日全部销售完毕,货值40000.64元,违法所得2280.64元。2024年8月28日,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批次95号汽油(VIB)进行抽样检验。2024年10月21日,接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处理通知单,编号:〔2024〕33号,当事人销售的95号(VIB)车用汽油抽样检验氧含量不符合GB17930-2016《车用汽油》标准要求,判定该样品不合格。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2280.64元;2.罚款2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12/20 |
处罚机关: | 侯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来源:临汾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