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宜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在城区重点区域加强“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巡查。11月12日,记者跟随民警前往查处现场,不到一小时,民警共查处6起遛狗不牵绳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并对养犬人予以警告处理。
上午9时左右,在城区西陵二路,卢先生被民警拦下。他的小狗正在前面撒欢,而狗绳却在他手中。“我看马上到家了,就让它自己玩一会儿。”卢先生表示。“遛狗不牵绳不仅违法,犬只伤人还会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出门遛狗,一定要拴绳。”民警对卢先生进行警告处理并在系统中登记记录,并提醒他,根据《宜昌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遛狗不牵绳,将对养犬人予以警告处理。多次遛狗不牵绳,且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将予以500-1000元的处罚。随后,在樵湖一路、樵湖二路、珍珠路,民警陆续查处5起遛狗不牵绳的不文明行为,予以警告处理。
宜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金勇表示,查处的这6起遛狗不牵绳的不文明行为,都发生在人口比较密集的地方,主要是在市场附近、人行道等公共区域。遛狗不牵绳,可能会惊吓到老人、小孩等群体,造成一些心理上的阴影,给周边群众带来不便和风险。
据了解,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大力度巡查,并联合市城管委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遛狗不牵绳、不清理狗便等不文明养犬行为查处。
来源 | 三峡日报
记者 | 陈飞
通讯员 | 易华
编辑 | 张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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