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兴山县委宣传部获悉,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中国好人、湖北省优秀共产党员、兴山县水月寺镇野竹池村村民李国楚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4年11月21日凌晨4时在兴山家中去世,享年78岁。
李国楚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他积极发展村集体经济,后因企业亏损主动辞职并承担企业所欠债务,在荒无人烟、海拔1400多米的深山里种植天麻,辛勤劳作14载,终将集体债务还清。
发展集体经济 以个人名义贷款
1990年,经过选举又当上了村党支部书记。上任伊始,向老百姓收取“三提五统”,为完成任务,干群关系比较恶化,李国楚内心非常痛苦。为了带领村民致富,李国楚带领大伙办起了经济联合社,并以个人定期存款8000元作抵押,先后从信用社贷款2万元,向10多人借款3万多元,办起了香菇厂、木器,加工厂。
然而,事与愿违,由于经营不景气,场子先后停办。到1996年,李国楚共欠债57000元,这在当时的野竹池村,可是个天文数字。
这年底,村党支部换届,李国楚毅然提出辞职还债。他在党员大会上掷地有声地承诺:“谁欠下的债务谁还,我不能坏了村党支部定下的规矩!我不能愧对集体、愧对村民,更不能欠子孙债。我一定会在有生之年把账还清的!”
立场坚定不移 踏漫漫之路还债
就这样,年逾五十的李国楚接过了本不用私人承担的五万多元债务,卸任不卸责,毅然踏上了自力更生偿还公债的艰辛之路。
村里人都知道李国楚借的钱都投入在村办企业里,于是,好心的村民向李国楚建议:你去找镇领导说清楚,钱没装进私人腰包,你凭什么个人去还?“话不能这么说。”李国楚明确而认真地告诉关心他的乡亲们,“规矩是我制定的,债务是我经手的,企业是我领办的,我不还谁还?说话不算数,那还是共产党员吗?”
转眼又是一年过去了,该做的都做了,李国楚依然双手攥空拳,一无所获。尽管历尽艰难,李国楚始终诺言不改,他说:“不把债还上,我死也不闭眼!”
不畏艰难险阻 过“野人”生活还债
2000年秋,李国楚从胞弟李国勤手里借来5200元,租下距家约5公里的50亩集体山林,和老伴张学蓉来到荒无人烟、海拔1400多米的杨家山上种植天麻,向自己的还债承诺再一次发起冲刺。在与世隔绝的深山里,李国楚夫妇过着“野人”般的生活。没有路自己修,没有电用松明子照明,没有粮自种自给自足。住的是废弃的土屋,喝的是山泉水,吃的是石磨磨出的玉米面。
每天天不亮,李国楚就下地干活,直到天黑才回来,晚上还不能睡熟,得提防着野猪等野生动物。因为没有经验,一年下来仅收入500多元。他也舍不得补贴家用,而是用来还了第一笔债。
后来他四处拜师学艺,随着种植技术的提高,加上渐渐掌握了市场行情的变化,他开始增加天麻种植的面积,到2004年,他第一次偿还了信用社2万多元贷款本息……
2006年初,李国楚的小儿子外出打工不幸客死他乡。李国楚悲痛欲绝,料理完丧事后一病不起。大儿子、二儿子怕父亲有意外,劝他不要再上山了。可倔强的老李说,不还清债我绝不下山。他擦干眼泪,又回到了山上。
尽管如此艰苦磨难,李国楚始终诺言不改。2010年11月,李国楚颤抖着双手撕掉了最后一张欠条,他终于连本带利还清了全部8万多元的债务,捧着一堆撕碎的欠条,李国楚老泪纵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