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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2日,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环科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下简称新疆生态环境厅)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签约仪式前,中国环科院一行拜访了新疆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戴武军,并就新疆生态环境难点问题及未来合作内容等进行了交流。新疆生态环境厅厅长哈尔肯·哈布德克里木出席签约仪式。新疆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杨永岗,中国环科院副院长全占军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哈尔肯·哈布德克里木对全占军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中国环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生态环境部党组决策部署,先后选派了多名优秀干部进行人才技术援疆,帮助新疆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两山基地示范创建等科研工作,为新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目前,新疆生态环境仍然脆弱,大气污染治理仍需攻坚克难,荒漠化仍是痛点问题。希望中国环科院一如既往地支持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新疆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监管、污染防治、荒漠化治理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深化双方在决策咨询、科研项目、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和交流等方面合作,不断创新合作方式、强化合作机制,共同推动新疆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占军对新疆生态环境厅长期以来的信任和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在生态环境部党组坚强领导下,中国环科院紧扣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环保科技的人民性”,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将科技紧密嵌入管理和治理的全过程,为京津冀及周边区域、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环境质量快速改善提供了全方位科技支撑。近些年中国环科院与新疆生态环境厅始终保持着紧密友好的合作。未来,中国环科院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为新疆在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大气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水环境管理与生态修复、土壤修复与固废管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构建、基础科研平台建设、人员交流等领域提供全方位的科技支撑;并积极协助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科技创新和决策支撑能力,为新疆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科技力量。
新疆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水生态环境处、大气环境处,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负责同志;中国环科院大气所、水所、开发部、污控中心、工程公司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参加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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