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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分级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环环评〔2024〕65号)要求,我厅制定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通过邮箱反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12月15日。
联系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江涛
联系电话:0991-4165406
电子邮箱:huanpingchu@xjepb.gov.cn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
邮编:83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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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生态环境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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