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冬季气温降低,家庭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加,火灾呈现易发多发之势。近日,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针对消防安全问题,走进我市部分小区住宅进行暗访调查,发现以下点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东方惠城(A区)
电瓶车乱停乱放顽疾突出 存在消防隐患
连日来,本报接到多位市民反映,称成华区长融东三路东方惠城(A区)小区存在较为突出的电瓶车乱停乱放现象。11月13-16日,记者在不同时间段数次来到该小区实地探访发现,这一情况属实。
该小区几乎每一栋楼的一楼架空层都停放着电瓶车,部分架空层甚至被电瓶车挤满。小区内部道路上,也随处可见电瓶车停放,这一情况在单元门入口处尤其突出。影响正常通行不说,还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晚上6、7点以后单元门就堵满了电瓶车,稍不注意就要碰到,报警声音吵死人。”5栋2单元一位住户止不住吐槽。
该小区设有4个地下非机动车库,目前有3个在正常使用。奇怪的是,不少非机动车库出入口被人为封闭,例如在小区8栋一单元单元门口侧的非机动车库出入口,以及10栋楼下的非机动车库出入口等。值守其中一个非机动车库的薛大姐介绍,有居民将各种垃圾堆放在出入口,物管选择封闭出入口施行管理。目前使用中的3个非机动车库,每个仅保留一个出入口。
“小区电瓶车乱停乱放的现象已经很久了,到了晚上小区路面、架空层、单元门口到处都是车,还有人从楼上扯飞线下来充电,就是不愿意每月出15块钱停车库里。”薛大姐手指墙壁上的车牌叹气,设计可停放400余辆电瓶车的车库,入库停放的不过100余辆。据薛大姐讲,周边几个小区的停车费用比东方惠城要高,却都不存在如此严重的乱停乱放情况。
不仅如此,小区部分消防设施还存在老旧、管理不善的情况。不少楼栋内的消防栓箱可以随意拉开,矿泉水瓶、塑料口袋等杂物和消防水袋挤在一起。摆放在5栋地下车库电梯口的干粉灭火器,上面的检验日期显示为2011年12月。小区内部机动车库出入口堆满了沙发垫、床架、泡沫等易燃物……
11月16日,记者来到江安路739号的小区“千禧河畔C区”10栋,顺着楼梯往上走,发现居民楼中部,即从10楼到20楼区间内,儿童自行车等杂物堆放情况突出,阻挡消防通道。在行人已无法顺畅通行的楼梯间,正张贴着物业的禁止堆放杂物的提示。记者看到,10楼主要堆积了小山一般的纸箱等废品,居民稍微避让可以通过,11楼的杂物堆积内容更为丰富,涉及到一些家居用品,通道仅留出单人宽度,居民需要侧身靠边通过。而在14楼,儿童踏板车和儿童自行车一字排开,横停在楼梯口,居民需要小心跨过绕行,在同一空间内,还张贴着来自物业的“消防通道禁止堆放杂物”提示标语——显然,小区物业对部分楼层杂物堆积是知情的,但标语提示没有达到劝导效果。在16楼,婴儿车、儿童自行车等同样挡住逃生通道,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不利于疏散。小区居民王女士向记者反应,“平时很少步行经过中高楼层,也常见到许多小朋友在小区内骑车玩耍,只是没想到,孩子回家后的玩具横在了消防通道上。”
掌握家庭防火知识时刻谨慎,避免火灾事故发生,才是对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负责。家庭防火这些要点请记牢。
专家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该场所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多为木质类、棉质类、纸质类等易燃物品,一旦接触火源,极易发生火灾事故。并且堵塞、占用疏散通道的行为,如遇火灾时,将严重影响人员疏散逃生。
专家解读:该场所堆放杂物包含柴油、木炭、橡胶、机油、蓄电池、硬纸盒等易燃易爆物品,并存在吸烟现象,堆积易燃物并在堆放场所吸烟,易导致过失起火,一旦火灾事故发生,追查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因为过失引发火灾的,相关责任人将面临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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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的住宿区外 照明灯具固定在可燃材料上
专家解读: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10.2.3条第一款“1电气线路敷设应避开炉灶、烟囱等高温部位及其他可能受高温作业影响的部位,不应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成都洁仕生活用品有限公司
抽纸车间一处消防通道被堵塞
专家解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修正)“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工厂企业、建筑工地、商场超市等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复杂、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如何防范火灾发生?这些要点,请自查自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