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审计厅制定出台审计项目进度管理办法
为强化审计项目进度管控,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近日,湖北省审计厅制定出台了《审计项目进度管理办法》,对审计项目全流程各阶段的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落实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明确,要实行分类把控,将审计项目分为经济责任审计、财政审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等10个大类,根据项目类型、项目单位年度决算收支、项目资金量、审计频次、工作方案确定的审计内容量、审计组织方式等因素,合理测算、确定各个审计项目的现场审计时间和后续复核、审理、上会审议等各环节时间,做到项目相关工作均衡推进。
办法明确,要严格限时管理,以审计组进点之日为起始,到审计报告正式签发之日为止,将审计项目分为现场实施、征求意见、复核审理和出具报告4个阶段。其中,现场实施阶段以审计组进点之日为起始,到审计组撤点之日为止,本阶段对审计组进点和撤点时间进行管控,责任单位为各审计组。征求意见阶段以审计组撤点后第一个工作日为起始,到审计组将审计报告代拟稿提交项目牵头处室复核之日为止,本阶段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签发和代拟稿完成时间进行管控,责任单位为各审计组。复核审理阶段以项目牵头处室收到代拟稿后第一个工作日为起始,到法规审理处出具审理意见书之日为止,本阶段对复核意见书和审理意见书出具时间进行管控,责任单位分别为项目牵头处室和法规审理处。出具报告阶段以审计组收到审理意见书后第一个工作日为起始,到审计报告正式签发之日为止,本阶段对业务专题会召开时间和审计报告签发时间进行管控,责任单位分别为法规审理处和项目责任处室。遇有上级临时交办审计任务、全厅组织重大活动和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等特殊情况时,确需延期的,可以由审计组填写延期申请表,按程序报批并备案。
办法强调,要强化责任落实,项目每完成一个节点工作,相关责任单位需及时在进度管理平台上更新项目进度并填报相关信息,综合处负责信息复核并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按时进行短信提醒,分析研判项目进度,反映延期风险;各阶段超过时限、因文稿退回修改或补正等造成项目进度逾期的,相关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审计项目进度执行情况将纳入厅机关履职尽责考核暨年度考核,由人事处和综合处组织实施,确保相关规定有效执行。
此外,为实现项目进度直观可控,该办法还附录了审计项目全流程进度管控示意图,清晰展示项目各阶段、各环节的实时进度和建议完成时限,明确了各方的管控职责。
(陈冉 刘骝)
来源:中国审计报
责任编辑:王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