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爆款”老物件,村民主动上交!

文摘   2024-12-27 16:19   安徽  


枪爆无小事   民安重于山


“冬季行动”开展以来,石台公安在严打犯罪、严防风险的同时,结合“千警进万家、护民保平安”全警走访活动,深入辖区开展涉枪涉爆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最大限度消除社会治安隐患。


“警察同志

我在家中发现一把土铳子

一小袋火药

想上交给你们

······”


12月26日下午

石台县小河镇村民葛先生

在老屋收拾父亲遗物时

发现一把土猎枪

一小袋火药(约15克)

想到平日里民警关于“缉枪治爆”的宣传

便主动联系小河派出所上交

经了解

葛先生的父亲在90年代是护林员

因此配发了土猎枪

但林场撤销后也未进行收缴

后来就一直存放在老屋未使用


民警对葛先生主动上交

枪支和火药的行为

表示肯定




枪弹危险  切勿私藏

家里有遗留枪支、弹药

一定要主动上交公安机关

同时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

弹药、爆炸物品的行为

及时消除社会安全隐患

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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