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4年冬季团体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文摘   2024-11-21 20:30   四川  


义务献血

传递爱心

四川北川经开区(绵阳科技城〈北川〉通航产业园)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冬季无偿献血工作,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营造无偿献血良好氛围,有效保障临床用血需求,顺利完成目标任务。决定在全县机关单位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企业人员及群众中组织开展冬季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活动采取自愿无偿献血的方式,由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企事业单位等牵头,加强宣传招募,动员本单位干部、管理对象等踊跃参加冬季无偿献血活动,引导更多群众积极加入无偿献血队伍。

二、无偿献血时间及地点安排

1.2024年11月25日9:00-15:00。(县人民医院新大楼)

2.2024年11月26日9:00-15:00。(县人民医院新大楼)

3.2024年11月26日9:00-15:00。(安昌镇爱心广场)

4.2024年11月27日9:00-15:00。(桂溪镇人民政府)

5.2024年11月27日9:00-15:00。(永安镇文化广场)

6.2024年11月28日9:00-15:00。(擂鼓镇安全广场)

7.2024年11月28日9:00-15:00。(县人民医院新大楼)

8.2024年12月2日9:00-15:00。(县人民医院新大楼)

9.2024年12月2日9:00-15:00。(安昌爱心广场)

三、献血者条件

(一)年龄:年满18—60周岁;

(二)体重:男≥50公斤,女≥45公斤;

(三)血压:12-20/8-12KPa,脉压差4-5 KPa(千帕)或90-140/60-90毫米汞柱,脉压差≥30mmHg;

(四)心肺正常,肝脾不肿大,体温正常;

(五)血液比重:男≥1.052,女≥1.050;

(六)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单位;

(七)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阴性;

(八)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阴性;

(九)艾滋病病毒(HIV抗体)阴性;

(十)梅毒试验阴性。

四、献血前注意事项

(一)必须带上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者可带上驾驶执照);

(二)曾参加过绵阳市无偿献血者,应同时带上献血证;

(三)献血前两餐不能吃高脂肪、高蛋白食物,如肉类、蛋类、牛奶、豆制品、米粉等食物,但可以吃馒头、干饭、稀饭等食物;

(四)妇女月经期前三天、妊娠期、流产后未满半年,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和患感冒、急性胃肠炎等疾病病愈未满一周者不宜献血。

(五)献血前一晚不饮酒、保证充足睡眠,避免饮酒、熬夜影响血液质量。

五、献血补助及临床用血优惠报销退费政策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和《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激励措施,对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或在无偿献血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有关单位可给予适当补贴;献血后可休假3天,单位应视为出勤。

(二)根据《绵阳市临床用血优惠报销退费管理实施细则》(绵献血办〔2014〕2号)第四条规定,实行临床用血先付费后报销退费的政策;第五条规定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报销,按下列政策优惠报销用血费:(1)无偿献血者从献血之日起在三年内可无偿享用献血量三倍的医疗用血;(2)三年后可无偿享有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3)累计献血800毫升以上者(不包含已使用的献血量),终身享用无限量医疗用血;第六条规定,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用血报销,按无偿献血者未使用献血量(无偿献血者实际献血量-无偿献血者及亲属此次报销前已报销献血量)等量报销。4)未满18周岁或55周岁以上或患血液系统疾病(白血病、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公民用血,可退还血站供医院血费一半的费用(机采血小板不退付)。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7日


来源:北川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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