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1日下午,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召开。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湖南监管局和省局财务审计处、产业发展与科技处、粮食调控与储备处、法规和安全处、执法督查处等有关职能处室负责同志及基金管理人(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三家贷款合作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湖南银行)有关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参加会议。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覃世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基金管理人《关于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第二批第二轮募集有关情况的汇报》及贷款合作银行、基金管理人及省局财务审计处对全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运行管理的检查情况通报;审定通过了13家企业认缴基金资格。会议认为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自年初建立以来,有效缓解了粮食市场化收购融资难问题,3家贷款银行累计为83家粮食企业放贷3.97亿元,支持市场化收购粮食超过15万吨,基金运行总体情况良好,较好地保障了“库贷相符、购贷销还、资金安全”。
覃世民副局长指出,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是经省政府同意,为保障粮食安全,为粮食企业市场化收购提供融资增信而设立,各单位一定要认识上心、责任上肩、措施上手,进一步防范风险,强化奖惩,有效保障贷款资金安全。一要认真梳理,查找粮食基金贷运行管理存在的问题,做到及时整改。二要压实责任,坚决管控好粮食基金贷风险,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银企主体责任和基金办监管责任。三要强化管理,确保粮食基金贷健康运行,精准做到强化贷前管理、强化贷后管理、强化正向激励、强化违约惩戒。四要总结反思,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做到支持对象进一步明确、支持范围进一步限定、监管方式进一步优化、激励惩戒进一步落实。